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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三十七团关于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三十三) 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7 12:19 来源:第二师铁门关市
第二师三十七团关于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三十三)

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第二师铁门关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三十三)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二十一团等9个团场未按《关于第二师铁门关市各团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及划分方案的批复》(新兵函[2019]37号)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

三、整改目标

按《关于第二师铁门关市各团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及划分方案的批复》(新兵函[2019]37号)要求,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

四、整改措施

为确保辖区饮水安全,团(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备案工作。同时,严格依据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风险源进行全面排查与整治,全力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五、完成情况

12月20日,团验收小组根据《关于第二师铁门关市各团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及划分方案的批复》(师市党发(2025)5号)要求,为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初步验收工作,37团城镇管理中心重点推进以下两方面任务:一是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环评机构,编制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环保局备案;二是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第三十三项)整改任务已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达到整改任务目标要求。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7日至2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0996-7920137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0996-7920156

三十七团农业林业草原和生态保护中心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