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二师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米兰人民法庭接到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维修费用纠纷。案件标的额虽小,但双方当事人均为在职员工,白天工作繁忙,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间到庭调解。当事人李某致电法庭,希望能将调解时间安排在晚上8点以后。米兰法庭法官当即答复:“可以!我们等你们。”
当晚8时10分,双方当事人如约到庭。承办法官经了解发现,纠纷症结不在于几百元的维修费,而在于双方此前沟通不畅积累的怨气。为此,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策略,分别听取双方诉求,疏导情绪、释法说理,逐步化解双方对立情绪。
经过两轮分别调解,被告张某认识到自身态度问题,主动向原告李某道歉。晚上9时30分,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当场给付维修费500元。从进入法庭到结案,用时不到两小时,被告当庭履行,无需进入执行程序。
米兰法庭此次“夜间办案”,有效解决了群众“上班没空办事,下班无处说理”的实际困难。从“按时下班”到“因需在岗”,变的是时间,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这一做法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的生动实践,体现了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高效与精准,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