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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党建思想的原理性贡献
发布时间:2026-09-14 16:59 来源:学习强国

习近平党建思想是系统总结新时代党的建设与发展实践经验的理论成果,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一系列标志性、引领性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集中体现。从学理性视角出发,我们需要加强对习近平党建思想的原理性贡献的阐释,要进一步“挖掘事实层面的原创性贡献背后所蕴含的具有普遍规律的原理性贡献”。

第一,具有根基性的“人民至上”原理。中国共产党是以人民立场为根本政治立场、以“人民至上”为根本价值取向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习近平党建思想通过对这种人民立场和价值取向的新时代表达,对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与人民立场的创新发展,以及对中国共产党人民观点的深化提升,形成了具有根基性的“人民至上”原理。“人民至上”原理将马克思主义政党长期执政的根基,归结于制度设计和政治实践对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维护和发展,从而将政党存续的合法性问题从一般的政治认同提升到战略性高度。“人民至上”由此超越了一般性的思想宣传意义,上升为具有普遍意义的政党价值立场原理。“人民至上”原理揭示了人民是党的力量源泉和执政根基,回答了人民主体地位何以贯穿于党的全部理论与实践之中,进一步明晰了党的建设的基本原则和价值取向的根本性问题,论证了党的政治意志与人民根本利益达到内在统一的必然性。

第二,具有决定性的“党的全面领导”原理。建设坚强领导核心是贯穿中国共产党百余年历史的重要主题。习近平党建思想接续发展了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百年历史经验。新时代以来,为了建设更加坚强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习近平党建思想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特别是关于坚持党的领导地位的相关理论,与新时代党的建设实际相结合,提出了具有决定性的“党的全面领导”原理,有效解答了如何使全党保持思想、行动和步调一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党的全面领导”原理将党的领导从政治原则提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构与发展的轴心法则,揭示了社会主义国家内部马克思主义政党与国家、社会的内在统摄性关系,明确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领导在社会主义国家中不是与其他制度安排并列的一个要素,而是决定整个制度体系的性质、方向和运行效能的“元制度”。以“党的全面领导”原理为指导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对于锻造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持续高效地引领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关键意义。

第三,具有开创性的“党的自我革命”原理。“党的自我革命”原理根源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自我革命的理论阐释,形成于中国共产党开辟自我革命新境界的百年历史进程中。“党的自我革命”既是习近平党建思想中具有原创性的重要内容,也是具有世界观、方法论意义的原理性成果,它展现了中国共产党进行自我批判的本性,为建设长期执政、本领高强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找到了密钥。“党的自我革命”原理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革命彻底性,它要求党在推进历史使命实现的同时不断审视自身,勇于直面问题,体现了对“如何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等问题的创造性回答。在实践中,自我革命通过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推进反腐败斗争常态化等举措,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时代先锋。“党的自我革命”原理突破了西方政党政治中外部监督的逻辑,开创了执政党通过内生动力实现自我修复、自我超越的新范式,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政党治理提供了全新选择和中国智慧。

第四,具有统领性的“党的政治建设”原理。旗帜鲜明讲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品格,也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习近平党建思想蕴含的“党的政治建设”原理,正是对这种鲜明品格和优良传统的确认与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既是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首要方面,也是党的建设必须遵循的统领性原理。党的十九大首次把党的政治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并摆在首位,将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首要原则和根本方法论而提出,用以统摄党的建设全局,使党建各领域具有根本的方向性和原则性,确保党的建设始终行进在正确轨道上。“党的政治建设”原理表明,政治建设居于党的各项建设的首位,决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的方向与成效。党的政治建设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监督、净化政治生态,将党的政治主张转化为全党的统一意志和自觉行动,有效防止了党的建设碎片化、空心化,从而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最根本的政治保证。

第五,具有规范性的“制度治党”原理。“制度治党”原理是党在制度治党的历史经验基础上进行深化探索与理论提升的结果,也是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政党的制度建设思想的新时代发展,其核心在于通过制度的约束规范权力运行,防止党的组织和成员脱离群众,确保党在法治轨道上实现有序治理。制度治党不仅是技术性工作,而且是贯穿党的各项建设的规范性遵循。制度载体与保障的不健全容易导致其他各项建设沦为一时一地的软性号召,难以形成持久效能,制度化的程度在一般意义上是衡量一个政党成熟程度和治理效能的重要标准。“制度治党”原理表明,制度是党的建设的稳固基石,也是管党治党的硬性标尺,它要求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的全过程,以制度化手段巩固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其本质上指向发挥党的制度的基本功能和作用,既要求革新党的制度,又要求让党的制度运转起来。

以上五个方面,分别从政党价值根基、政党领导轴心、政党进步动力、政党政治属性以及政党治理规范五个维度,共同构成习近平党建思想原理性贡献的有机体系。这一体系不仅推进了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党建理论创新,丰富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更因其揭示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若干具有一般规律意义的根本命题,而超越地域范围上升至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世界政党治理层面,为世界各国政党突破长期执政和发展建设中的普遍性困境提供了具有原则性参照价值的中国方案。

原文刊载于《学术界》2026年第7期,作者单位为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