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发于《行政管理改革》2025年第7期,作者单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
观点摘要: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是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基础性作用的重要载体。我国许多省区正处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关键时期,推动消费与文化相结合,打造文化消费高地,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价值。文化消费高地具有文化消费设施高层次、文化消费对象高品质、文化消费项目高水平、文化消费市场机能健全、文化消费治理结构完善、文化消费人力资源丰富、文化消费服务投资踊跃、文化消费场景成熟、文化消费活动活跃、文化消费服务辐射范围广等特征。当前我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文化消费整体水平还不高,文化“软实力”还不强,高地特征还不明显;中国文化消费服务与中国制造业大国地位、高质量发展要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具体体现在场景式文化消费空间缺乏,文化消费专业性不强,不重视文化消费素养培育,文化消费的战略竞争能力弱,文化消费没有跟上科技文化发展的前沿,以及文化消费创意不够。我国需要着力提升文化消费供给水平,完善文化消费设施,改善文化消费环境,加快培育建设具有国际文化水准和全球文化影响力的消费中心城市;也需要培育建设文化领域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为此,应完善体制机制,推进场景式、专业性、学习型、战略性、高科技、创意型文化消费高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