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治行政执法乱象,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在二十一团开来镇范围内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有下列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进行投诉举报: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
1.违反属地管辖、级别管辖原则办案处罚;
2.不履行法定协作程序,违规跨区域查封、扣押、传唤,搞“远洋捕捞”式执法。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
1.逐利执法、以罚增收,将罚没指标与办案经费、单位和人员考核挂钩;
2.通过搞排名、通报结果等方式变相下达罚没指标;
3.变相设置隐性考核指标;
4.滥用执法权,吃拿卡要、收受贿赂、摊派费用;
5.执法过程中设置障碍、刁难企业和职工群众;
6.接受违规宴请、礼品礼金,充当掮客,协调案件,办人情案、关系案;
7.变相指定第三方服务机构、检测检疫检验评估机构,与相关机构勾连牟利。
(三)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
1.乱收费包含以下行为: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重复收费;不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降费政策;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不按规定出具收费票据;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利用影响力强制收费、“搭车”收费、“转嫁”收费、与行政许可挂钩收费。
2.乱罚款包含以下行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不具备罚没资格的主体及人员进行罚款,没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等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落实不到位,制定、管理、适用不严格,小过重罚、重责轻罚、一律顶格、一律关停、类案不同罚等,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罚款等。
3.乱检查包含以下行为:不具备检查资格的主体及人员检查;检查计划不按要求备案;检查审批不规范或者不审批;检查结果处置不规范,随意处置;不落实“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超频次检查;不按照检查标准和程序检查;以“观摩”“督导”“指导”等名义变相检查,增加企业迎检负担;违规开展无差别全覆盖检查等。
(四)涉企及其他违规执法问题。
三、举报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来信、来访等方式提供问题线索,我们将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一)电话举报:0996-63119001;(工作日:夏季10:00-13:30,16:00-20:00;冬季10:00-13:30,15:30-19:30)
(二)邮箱举报:可将反映的问题发送至电子邮箱:1139590606@qq.com
(三)信件邮寄:可将反映问题的信函寄送至新疆铁门关市二十一团开来镇综治中心209室,邮编:841111
(四)来访举报地址:二十一团开来镇综治中心
四、注意事项
(一)所需提供材料:问题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等有关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投诉事项不属于行政执法范围的;已被纪检监察、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应当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已经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三)提倡实名举报,提供举报线索时可注明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四)投诉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在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说明情况,提供证据,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编造虚假材料、投诉举报材料不实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营造公平正义、高效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十一团开来镇平安法治建设办公室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