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师铁门关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整改方案》,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序号三十一)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井电双控”监管不到位,部分机井超指标取水,师市水利局对监管平台异常数据核实处理不到位,对“水电比”异常机井监管缺失,95眼机井只有用水量却无用电量,12眼机井只有用电量却无用水量,“井电双控”平台统计实际取水量失真。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和静亚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拆除“井电双控”电源,擅自接通其他电源取水,流量计显示瞬时流量为零,旭升果蔬制品有限公司流量计显示瞬时流量为零,计量设施沦为摆设。师市2023年有62眼机井超指标取水,其中二十九团北干4支7号机井超指标取水约534倍,二十四团北干1支3号机井超指标取水约3.9倍。督察还发现,二十四团、二十五团分别存在未安装计量设施的小型地下水井145个、801个,地下水监管部门未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取水许可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调查登记工作。
二、整改目标
严格有效落实“井电双控”管理,加大对机电井取水行为监督检查力度,解决计量设施不精准的问题;严控许可取水总量,对超采现象依法管控;对小型地下水取水井进行备案管理。
三、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健全机电井管护责任体系,强化日常巡查监管,严格落实地下水总量控制,今年我团地下水总量没有超采;
(二)强化“井电双控”设备运维巡查频次,保障计量精准,加强平台数据监管巡查,发现的5次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结合机井往年实际用水量、灌溉面积合理分配水量,对达到可开采水量的7眼机井及时落实停泵停水措施;
(四)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对年取水1000方以下的小型地下水井定期排查,全部完成备案;
(五)制定取水计量设施保护及运行维护长效机制,保障取用水行为合法,对人为破坏计量设施的3起违法行为依法处置;
(六)针对破坏“井电双控”设施、超取水许可的5眼机井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30日,共10各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 0996-6312167;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 0996-2920755;
第二师二十一团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