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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团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一起辣椒销售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5-12-17 13:36 来源:第二师铁门关市

近日,二十一团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一起标的额较大的辣椒销售合同纠纷。原本一桩“你卖我买”的普通生意,因合同约定不细、品质理解不一,最终演变为“车辆被堵、民警出警、双方对簿调解室”的局面。调解员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及时止损、握手言和”,也为职工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二十一团某连职工李某(供货方)与铁门关某椒业公司采购员(购货方)签订了一份《辣椒销售合同》。合同签订后,购货方依约支付了10万元定金,并陆续拉运了大部分辣椒回厂,就在剩余约三分之一货物装车完毕、准备出厂时,工厂反馈已拉运的辣椒中发现有类似品种的混合椒,品质不统一,如继续按原价格收购,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要求要么保证品质一致,要么降低收购价格。

对此,李某明确表示拒绝。他认为,合同已经约定6.4元/公斤的价格,自己也按约定供货,对方已拉走大部分辣椒,现在仅剩两车却突然提出降价和多扣杂质,自己损失太大,且家人也不同意。双方协商无果,矛盾迅速升级。在价格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供货方李某采取了过激行为——阻挠购货方车辆拉运已装车的辣椒出场,现场一度僵持不下。民警遂将双方当事人带至二十一团综治中心,依法将该纠纷移交团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

调解员首先安抚双方情绪,防止矛盾进一步升级,随后分别对供货方李某和采购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询问,全面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和各自诉求,准确找到了双方的“堵点”。

在掌握双方“堵点”后,调解员认真审阅了双方签订的《辣椒销售合同》,结合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决定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进行释法说理。

经过多轮“背靠背”“面对面”的沟通和反复权衡,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当事人同意终止《辣椒销售合同》的继续履行,对已履行部分互不追究责任,对尚未拉运的货物由供货方自行处置,双方就已支付的定金等事项达成了书面协议,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事后,李某表示:“以后一定会多参加团里组织的各类培训,特别是法治培训,多学点法律知识,遇到事情就不会这么被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