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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师铁门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解读

一、编制依据

为规范第二师铁门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师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新兵办发〔202520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牵头起草了《第二师铁门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主要内容

本《预案》包括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预案适用范围,适用于师市行政区域内或者跨地方区域需要师市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设立师市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由师市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师市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较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师市分管领导任指挥长;第三部分是预防、监测与预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第四部分是应急处置。师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由师市主要领导或师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启动三级响应,根据事故等级向兵团报告,由兵团启动一级、二级响应。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时,由事发地团镇主要领导或本级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启动四级响应;第五部分是后期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由事发地团镇、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市迎宾街道和师市相关部门实施;第六部分是保障措施。对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支持、通信与信息、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治安、气象、电力、资金等方面的牵头部门和职责提出要求;第七部分是预案管理。加强预案宣传和培训,各团镇、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市迎宾街道和师市有关部门应当至少每2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本辖区、本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后附件部分列出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专项应急指挥部设置图,现场指挥部工作组及其职责,应急响应流程图和抢险救援队伍等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