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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铁门关市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扶持奖补办法
文件解读: 第二师铁门关市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扶持奖补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补原则

坚持产业引领、突出重点的原则;

坚持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坚持适当集中、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奖补范围

师市辖区内(包括14个团(镇)、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地融合发展轮台产业园等)。

三、奖补对象

团(镇)、在师市辖区内登记注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师市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四、资金来源

奖补资金从师市经济发展专项预算列支。对促进一产上水平的重大项目可“一事一议”另行奖补。国家、自治区、兵团已有的奖补项目师市不再重复奖补。

五、奖补政策

(一)保障粮食安全

1.高产示范田奖补。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兵团粮棉油高产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兵党农领办发〔2023〕4号)文件,对达到兵团级高产竞赛标准的高产示范田(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100亩,小麦亩产不低于860公斤、玉米亩产不低于1500公斤、春播大豆亩产不低于500公斤、复播大豆亩产不低于350公斤),给予高产示范田实际种植者200元/亩奖补,给予获奖高产示范田的技术指导组1万元奖补。

(二)棉花质量提升

2.棉花优良品种推荐奖补。参照兵团2022年棉花推荐品种奖补标准,对团(镇)一个主栽品种(植棉面积小于10万亩的团(镇),单一推荐品种集中度大于等于95%;大于等于10万亩,小于20万亩的团(镇),单一推荐品种集中度大于等于90%;大于等于20万亩的团(镇),单一推荐品种集中度大于等于85%),给予团(镇)50万元奖补。

3.棉花加工质量奖补。参照兵团2022年棉花生产质量奖补标准,以团(镇)为单位,对团内棉花加工厂皮棉加工总量不低于预计产量90%,“双29B”级(即长度达到29mm、断裂比强度29cN/tex、马克隆值B级)以上占比达到60%以上(含60%)的团(镇)取前三名,奖补第一名100万元、第二名60万元、第三名40万元。对师市范围内经兵团公示且当年皮棉加工量不低于3000吨的棉花加工厂,加工的皮棉60%以上(含60%)质量达到“双29B”级以上的前三名,奖补第一名30万元、第二名20万元、第三名10万元。

(三)特色产业发展

4.设施食用菌奖补。鼓励职工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设施大棚或工厂化设施中种植食用菌(不含平菇),采用立袋或架式方式生产。当年每位农户种植5000袋以上(含5000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2万袋以上(含2万袋),对实际种植者每袋补助1元。

5.羊肚菌奖补。鼓励职工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设施大棚或林间,适度示范种植羊肚菌。周年内每位农户种植羊肚菌0.5亩以上(含0.5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羊肚菌5亩以上(含5亩),每亩补助2000元。

6.甜叶菊、张杂谷种植奖补。对甜叶菊、张杂谷的种植者给予每亩300元补助。

7.马鹿产业发展奖补。对存栏500头以上(含500头)马鹿规模化养殖场,当年新增鹿100头以上(含100头),给予每头500元补助。

8.多胎种羊购置奖补。从有种质资格证的种羊场购买多胎种羊,以种羊场生产经营许可证、发票、检疫材料为依据,给予每只种羊500元补助。

(四)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9.品牌创建奖补。新通过认证认定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对其农产品检测费、认证认定费给予50%补助,每项最高不超过5万元。

10.品牌推广奖补。由师市组织参加国家级、省级展销会的企业和组织,其参展的展位费、参展产品运输费据实补助50%,每次最高不超过3万元。

11.农工合作社联合社奖补。对新组建农工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且运作规范,给予1万元奖补。

六、奖补兑现

根据项目的实施,经组织申报、审核、公示、验收等程序,确定奖补资金并按程序下达。

七、附则

1.本办法由师市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农业农村局承担。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适用于2023年度。

3.对跨年度生产销售的奖补内容,次年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