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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2年第7号)(林草部门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及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发布时间:2022-03-22 12:24 来源:转载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2022年第7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我局研究制定了《林草部门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及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见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3月21日   


注:http://www.forestry.gov.cn/main/5461/20220324/091432817420215.html(转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