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
师自然资规闲调字〔2025〕2号
新疆天顺源化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你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编号为6602092018B0011,宗地位于铁门关市,面积为26680.53平方米,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前动工。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的规定,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合同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起满2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况,涉嫌构成闲置土地。我局依法对上述宗地进行调查,请你方接受调查,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供以下材料:
(一)土地权利证明文件;
(二)宗地是否闲置的原因说明及辅证材料;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资料;
你单位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调查将作为闲置土地认定的重要依据。逾期不提供上述材料,我局将根据其他调查材料进行闲置土地认定。
特此通知。
我局联系人:武长龙 联系电话:0996-2283678
第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