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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铁门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治理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第一期)
发布时间:2026-08-25 18:42 来源:第二师铁门关市

为保障师市辖区职工群众食品安全,第二师铁门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查办了一批涉及肉制品违法案件。为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现将5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铁门关市某卤制品店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2026年1月5日,第二师铁门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铁门关市某卤制品店进行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发现已开封的日落黄食品添加剂着色剂1瓶。执法人员对店内腌制鸭酮体抽样送检,报告显示送检的腌制鸭酮体,经检验该样品检出日落黄成分,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经查,该店为使烤鸭颜色好看,使用食品添加剂着色剂(日落黄)对鸭酮体进行上色。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第二师铁门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食品添加剂及鸭酮体,处罚款5000元。


案例二:铁门关市某大肉店未建立执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6年2月2日,第二师铁门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铁门关市某大肉摊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生鲜猪肉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第二师铁门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铁门关市某熟食店销售肉制品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6年4月30日,第二师铁门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铁门关市某熟食店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肉制品未按规定及时索取进货票据、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第二师铁门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铁门关市某便民直销店未按规定进行肉类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案

2026年5月12日,第二师铁门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铁门关市某便民直销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经营使用的肉类食品未按规定进行贮存。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第二师铁门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铁门关市某牛肉汤馆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案

2026年7月6日,第二师铁门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铁门关市某牛肉汤馆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肉制品未按规定及时索取进货票据、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第二师铁门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