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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师铁门关市商品住房消费补贴活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18 12:29 来源:第二师铁门关市

为进一步提振师市房地产市场信心,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激发商品住房消费,根据《兵团关于激发市场活力扩大商品房消费的若干措施》(兵建发〔2024〕34号),结合师市实际,开展2024年商品住房消费补贴活动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消费补贴范围

师市辖区内已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开发项目。

二、实施时间

2024年9月15日—2024年12月31日。

三、补贴对象

凡在政策实施期间,在师市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包含期房和现房),且在7日内完成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的购房人给予购房补贴(先购先补、补完为止)。

四、补贴标准

师市财政先行垫付300万元用于支持商品住房消费补贴活动,师市住建局按照程序追加预算,经师市同意后列入预算调整予以追加。对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商品住房的,每套补贴5000元(含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购买建筑面积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商品住房,每套补贴10000元(含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购买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不予补贴。

参加“商品住房消费补贴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于活动开始前向师市住建局备案。师市住建局、发改委对申报主体进行信用审核,存在违法失信的企业不得参加活动。审核通过后,由师市住建局公告参加“商品住房消费补贴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录及项目基本信息。

五、申请材料

申请商品住房消费补贴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补贴申请表1份;

2.已购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1份;

3.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网签合同备案证明1份;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银行卡复印件1份并备注开户行名称。

六、补贴资金申报及兑付流程

1.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收集购房人提交的申报材料,2个工作日内向师市住建局提交;

2.活动结束后,师市住建局会同财政局对活动期间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贴资金发放材料进行审核;

3.按程序报师市审定后,师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住建局补贴资金,由住建局兑付到购房人。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师市住建局统筹负责商品住房消费补贴工作,师市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工作指导。师市各相关部门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提升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率。

(二)扩大参与范围。师市住建局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活动期间开展优惠让利活动,师市商务局要结合家电、家装厨卫等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鼓励大型家电销售企业、建材市场、家装公司等在商品住房消费补贴活动期间实施降价、赠送等促销活动,形成合力促进商品住房消费。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团(镇)、迎宾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利用网络、电视、报刊、新媒体等渠道,加大商品住房消费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全力提高市场主体和职工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加强监督检查。师市住建局、财政局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严防通过虚假交易、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师市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使用规范。师市住建局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企业和个人,要坚决采取有力措施追回补贴资金,不退回补贴资金的不予办理网签合同撤销申请。

附件:2024年第二师铁门关市商品住房消费补贴申请流程



第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4日


https://www.tmg.gov.cn/wcm.files/upload/CMStmg/202409/2024091407150548769.docx(复制到浏览器回车,即可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