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师铁门关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三十三)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二十一团等9个团场未按《关于第二师铁门关市各团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及划分方案的批复》(新兵函〔2019〕37号)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整改时限
2025年5月
三、整改目标
按照《关于第二师铁门关市各团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及划分方案的批复》(新兵函〔2019〕37号)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四、整改措施
严格按照《关于第二师铁门关市各团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及划分方案的批复》(新兵函〔2019〕37号)要求,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
五、完成情况
已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依据相关批复文件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三十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际情况,编制完成《新疆兵团第二师30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程序规定,已及时向师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公示时间: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0996-2920497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0996-2920755
第二师三十团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