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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二十九团农田残膜污染综合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6 12:02 来源:第二师铁门关市

      为贯彻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根据《兵团废弃农膜污染综合治理考核办法(试行)》工作安排,推动农业绿色发展,认真抓好农田残膜污染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农田耕层残膜综合治理,保护和恢复良好的农业和生态环境,促进二十九团农业可持续发展,结合二十九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遏制增量,减少存量,管住地面,挖出地下”和分级治理的总要求,加强行政推动,支持社会参与,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使用、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引导职工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实行综合治理,改善农业生产生活环境,实现农田残膜资源循环利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农田残膜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成立二十九团农田残膜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郭晓军  党委书记、政委

            邓志峰  党委常委、副团长

副组长:李宏彬  党委常委、副团长

             袁  平  党委常委、副团长

成   员:赵  锐  经济发展办公室

             张  伟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张  俊  党建工作办公室

             吴建伟  财政局

             王雪松  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杨  娜  文体广电服务中心

经济发展办公室和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农林单位党支部书记、连长及“两委”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农田残膜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人员配备、监督检查,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团农田残膜综合治理工作。

四、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责任分工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废弃农膜污染治理综合监督管理、考核和有关协调工作。对团地膜生产、销售企业的产品质量检查、监督、中标企业的地膜质量检测,对团范围内进行全面排查,摸清企业生产地膜的规格、厚度等信息;负责对团地膜生产企业进行情况整顿,查处团范围内销售和流通厚度小于0.01mm 的非标准地膜;负责对职工随意焚烧、堆放废旧地膜等行为综合治理,并按照自治区《条例》中相应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罚;负责将农田残膜回收机械研发列入团重大科技专项。负责统筹规划,给予废弃农膜回收网点、再利用企业等重点项目支持。

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各连队领导干部农田残膜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查处农田残膜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违法违纪等行为;负责制作有关农田残膜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专题宣传片,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财务局:负责统筹安排预算,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制定奖惩激励政策;负责对残膜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资金使用的监督、拨付等工作。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农田残膜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对连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负责全团农田残膜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残膜污染检查、资料收集、整理、上报、职工培训、相关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残膜回收机械的推广应用,加大秋耕、春季整地和播种前各环节的机械回收力度;总结推广农田残膜污染综合治理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负责田间调查、覆膜抽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宣传引导、技术指导等,并负责全生物降解膜试验、头水前揭膜试验等工作的开展;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积极引进运用全生物降解地膜新技术,对开发、推广应用全生物降解地膜的单位政策和资金上予以扶持 。  
       城镇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农业面源污染工作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废弃农膜污染治理综合监督管理、考核等工作。

 文体广电服务中心:负责利用媒体多种形式做好农田废弃农膜污染治理相关政策及好经验做法的宣传。

五、目标任务

提高农田废弃地膜回收率,2020年当年使用地膜回收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加大历年残膜回收力度,确保2020年达到农田残膜量10公斤/亩以下的控制要求。

六、工作措施

(一)严禁使用劣质地膜和非标准地膜

严格执行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兵团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禁使用劣质地膜和非标准地膜,全面积推广使用0.01mm标准地膜。

(二)加强宣传农田残膜污染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对农田地膜科学使用进行指导

积极引导职工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采用有利于回收的覆膜方式以及头水前适期揭膜等新技术,科学降低农田地膜覆盖度,减少农田地膜使用量,提高农田地膜回收率,降低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保证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

(三)大力推广机械式地膜回收技术和机具工作

大力推广新型高效地膜回收机具作业,优先鼓励使用兵团制造的高效地膜回收机具,在我团示范推广使用。

(四)充分利用好农田残膜回收关键节点

抓住春季和秋季整地进行农田残膜回收的关键时期,特别是利用春耕生产和秋季收获、秋季农田建设的重要生产过程,进行机械化残膜回收和人工捡拾。认真抓好机械残膜回收、残膜归集和残膜加工利用等环节工作。

(五)加强农田残膜量污染普查,实行分级治理

在2019年全团耕地残膜量调查的基础上,2020年全团以连为单位在春播前对辖区内耕地残膜量进行调查,建成农田地膜投入量、地膜残留量、地膜回收量等综合治理档案。

在调查的基础上,单位实行残膜污染分级治理。重点抓好二级(10-20公斤/亩)污染条田治理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攻坚目标。

(六)加强部门协调,抓好对辖区农田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和农田残膜回收利用监督检查

七、考核

(一)责任分解到人,各单位书记、连长是第一责任人,并制定本单位目标考核办法。

(二)严格执行《兵团连队职工管理办法》(新兵发〔2019〕5号,试行)(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兵团连队职工履行下列义务:一是依法保护土地,坚持农地农用,科学合理耕种,履行国有农用地承包合同约定的义务;二是保护生态环境,当好生态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