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师铁门关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三十一)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井电双控”监管不到位,部分机井超指标取水,师市水利局对监管平台异常数据核实处理不到位,对“水电比”异常机井监管缺失,95眼机井只有用水量却无用电量,12眼机井只有用电量却无用水量,“井电双控”平台统计实际取水量失真。师市2023年有62眼机井超指标取水,其中二十四团北干1支3号机井超指标取水约3.9倍。督察还发现,二十四团存在未安装计量设施的小型地下水井145个,地下水监管部门未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取水许可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调查登记工作。
二、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
三、整改目标
严格有效落实“井电双控”管理,加大对机电井取水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解决计量设施不精准的问题;严控许可取水总量,对超采现象依法管控;对小型地下水取水井进行备案管理。
四、整改措施
一是健全机电井管理人员责任体系,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严格落实地下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二是加强机电井“井电双控”设备运行维护,增加“井电双控”设备巡检频次,确保计量准确、有效控制。三是根据机井往年实际用水量、灌溉面积、生产规模及产能进行合理水量分配,对达到允许可开采水量的井进行停泵停水处理。四是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对年取水1000立方米以下的小型地下水井定期排查,形成动态管控清单。五是研究制定取水计量设施保护和运行维护长效机制,对人为破坏计量设施的行为依法处置。六是对破坏“井电双控”设施、超许可量取水的依法依规查处。
五、完成情况
结合团场实际情况对井电双控设备进行了更新工作,采用加装太阳能板进行供电的模式,确保井电双控设备在没有电的情况下,能正常运行,及时更新及传输水量使用数据,切实杜绝了超指标取水等行为,严守了地下水管控红线。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13399045388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0996-2036009
第二师二十四团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