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师铁门关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三十三)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二十一团等9个团场未按《关于第二师铁门关市各团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及划分方案的批复》(新兵函〔2019〕37号)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
三、整改目标
按《关于第二师铁门关市各团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及划分方案的批复》(新兵函〔2019〕37号)要求,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
四、整改措施
一是团(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主动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二是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风险源开展排查整治,确保饮水安全。
五、完成情况
一是二十四团已委托第三方编制单位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二是增加巡检次数,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饮水安全。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1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15609960008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0996-2920755
第二师二十四团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