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师市《关于编制报送发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第二师铁门关市农业农村局编制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将报告公开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第二师铁门关市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不断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依法依规公开本部门有关信息,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形成了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建立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全面落实主动公开。聚焦社会广泛关注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着力深化社会公众普遍关心、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为公开主平台的作用,2022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行政处理决定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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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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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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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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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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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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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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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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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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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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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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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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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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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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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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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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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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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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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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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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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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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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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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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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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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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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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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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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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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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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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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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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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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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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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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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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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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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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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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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公文在撰写或者发布的过程中仍存在格式不规范不准确的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部门存在公开不及时,公开时间滞后等现象。
下一步要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推动科学、民主决策。要增强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格式,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要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