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实施依据
责任主体
责任事项
备注
工伤职工等级鉴定
【法律】《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16180-2014)
第二师铁门关市人社局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 2.审查责任:审查参保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始至1995年12月底。 3.决定责任:做出参保职工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通知参保人员。 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全文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