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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2日-2026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2920755

传      真:0996-2920755

通讯地址:铁门关市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中心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第二师24团城镇供水基础设施改扩建

项目

第二师二十四团

第二师二十四团城镇管理中心

新疆博森硕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24团,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6°44′18.241″,北纬42°16′49.211″,新增占地面积62.5平方米,项目为扩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净水车间1座,占地面积576平方米,采用“反应沉淀+超滤+反渗透+消毒(次氯酸钠)”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车间内置预处理及超滤系统、反渗透系统、维护清洗单元、药剂投加单元、化学清洗单元及在线水质监测设备等,同时新建供水管网7708米,配套阀门井17座,消火栓井72座,配水井1座,清水池、水井房、附属设备用房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新增供水规模3400立方米/天,供水总规模为5400立方米/天。项目总投资2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177%。

废气:施工期施工场地边界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等抑尘措施;施工开挖、回填以及装卸转运作业须避开大风天气;施工现场进行土方工程以及切割、抹灰、钻孔、凿槽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喷雾(淋)等有效降尘措施;建筑垃圾、土石方不能及时清运、回填的,在施工现场临时堆放时,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等防尘措施;车辆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出场车辆应当进行除泥冲洗;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闭、覆盖等防护措施,不得沿途撒漏,不得随意倾倒;施工期外购商品混凝土,现场不得进行混凝土拌合。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管道试压废水用于施工作业洒水降尘,施工人员均为24团居民,不在项目区住宿,施工人员就餐及住宿均依托居民住宅,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24团城镇污水管网,最终进入24团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沉淀池排泥水、超滤膜反冲洗废水、膜清洗废水、反渗透浓水和反渗透清洗废水统一进入中和水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含修改单)表4一级标准后,排入24团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最终进入24团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送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弃土运至24团垃圾填埋场处置。运营期清理出的污泥经脱水机脱水后,清运至24团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不在厂内暂存,废超滤膜由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和在线监测废液采用专用密闭防渗容器分类收集,严格执行日产日清要求,当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上门转运处置,不在厂区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减弱噪声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