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9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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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铁门关市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中心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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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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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尔3-2井(勘探井)钻井工程 |
第二师兵地融合发展轮台产业园,距G314乌红线东南侧540米,井口位于提尔301H井口西南方向30米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新疆山河志远环境监理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兵地融合发展轮台产业园,距314乌红线东南侧540米,井口位于提尔301H井口西南方向30米,提尔3-2井井口地理坐标为:东经84°24′47.305″,北纬41°51′8.734″,项目依托提尔301井(勘探井)钻井工程现有场地实施,不新增用地,临时占地面积共34171平方米,其中井场临时占地23191平方米,生活区临时占地3500平方米,临时道路占地约6080平方米,其他各类池体临时占地1400平方米。项目为新建工程,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钻后及封井工程,建设容积为1000立方米的放喷池1座、膨润土岩屑池1座,容积为200立方米的岩屑储罐1个、生活污水池1座,容积为60立方米的泥浆罐4个、生活水罐5个;容积为45立方米的柴油罐3个、沉降罐1个、缓冲罐1个;容积为40立方米的原油罐4个、容积为18立方米的生活水罐1个、容积为71立方米的泥浆循环罐10个、容积为35立方米的破胶反应罐1个、容积为30立方米的离子去除罐1个、压滤液调质罐1个、回用水暂存罐1个。危废贮存点1处占地8平方米、临时道路长760米,办公及住宿设42间撬装式活动房、全封闭燃料堆场1间40平方米,设1台2.5吨/小时生物质蒸汽锅炉用于井场设备冬季保温供暖。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2万元,占总投资的3.44%。 |
废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0米高排气筒排放;钻井作业时科学设置钻井流程,有效使用发电机,减少燃料燃烧产生的锅炉废气量,测试放喷科学测算放喷时间,减少天然气点火放空造成的环境污染;井场储罐均密闭,减少挥发无组织废气;控压钻井废气经自动点火装置点火放空;运输土石方等车辆,车厢遮盖严密后方可运出场外;合理堆放物料,搭建苫布,同时定时洒水;检修设备和车辆,保证设备正常稳定运行,燃用合格的燃料,设备和车辆不超负荷运行。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备用柴油发电机烟气参照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重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修改单以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 1014-2020),井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井场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在生活污水池暂存,定期拉运至轮台工业园区拉依苏化工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废水用于道路洒水抑尘;酸化压裂返排液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运至塔里木油田富源区块钻试修废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富源7井回注区域地层;钻井废水与钻井岩屑随钻井泥浆带出,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分离,分离出的液相排入泥浆罐用于钻井液配制,完井后拉运至下一口井再利用,不外排。 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送至轮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泥浆在井口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完井后拉运至下一口井再利用;分离后的固相聚合物体系废弃钻井岩屑和泥浆排入防渗岩屑池干化,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1461-2026)中相关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聚磺体系废弃钻井泥浆及岩屑在井场现场无害化处置,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1461-2026)中相关要求后还原土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生物质锅炉炉渣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暂存于全封闭物料堆场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废除尘布袋由厂家派人进行更换并回收,不在项目区贮存;生物质颗粒废包装袋,膨润土、重晶石、石灰石等固井用材料废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于全封闭物料堆场,转场前外售至废品回收站;废烧碱包装袋、沾油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在危废贮存点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接收妥善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基础减振等措施减弱噪声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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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G315-38团二期开发区公路 建设项目 |
第二师38团 |
第二师三十八团城镇管理中心 |
新疆信和环宇环保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38团,主线公路起点坐标为:东经84°5′49.035″,北纬37°46′36.676″,终点坐标为:东经84°1′14.497″,北纬37°44′57.027″,支线公路起点坐标为:东经84°2′36.302″,北纬37°45′30.437″,终点坐标为:东经84°2′13.089″,北纬37°46′30.458″,北线公路起点坐标为:东经84°6′24.723″,北纬37°49′30.175″,终点坐标为:东经84°2′44.259″,北纬37°47′46.972″。项目为新建工程,永久占地35.3465公顷,项目新建线路全长15.8千米,其中主线公路长7.5千米,北线公路长6.3千米,支线公路长2千米,道路均为二级公路,全线设置5道圆管涵,2处平面交叉口,并配套护栏、警示标识、禁鸣、限速标牌等。项目总投资34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9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2.07%。 |
废气: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降低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浓度;施工现场、主要运料道路在无雨天气定期洒水抑尘,对砂石料、弃土等散体物料进行遮盖;规范自采风积砂取土(兼弃土)场作业,严控取弃土扰动范围,减少风蚀起尘;施工车辆出场设置车轮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密闭、限速行驶,减轻道路扬尘。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运营期加强公路路面管护养护,保持路面通行条件良好;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年检制度,限制尾气排放严重超标车辆上路通行,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 废水:施工期施工生产废水设置沉淀池、隔油池,沉淀池上清液回用于场地抑尘洒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重复利用,不外排。项目施工期就近租用当地民房作为生活营地,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房屋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吸污车密闭拉运至三十八团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置。运营期路面雨水径流经路面、路基边沟汇入排水沟,采取导流措施,确保路面雨水不排入沿线河道、荒漠植被区;加强危险品运输风险管控,一旦发生油品、危化品泄漏事故,及时开展现场清理,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处置。 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和施工时间,合理设计运输路线,并加强施工期管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运营期定期开展公路路面养护,及时处置路面坑洼、沉降病害,避免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引发交通噪声升高;沿线敏感路段设置限速、禁鸣标识;根据需要开展公路交通噪声跟踪监测。 固废:施工期项目弃土石方全部拉运至设计指定的1处自采风积砂取土场(兼作弃土场)规范堆存;建筑垃圾转运至三十八团城镇管理部门指定建筑垃圾消纳点处置;废旧沥青全部运送至38团拌合站,破碎拌和后用于周边低等级道路维修养护;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期收集,清运至三十八团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机械冲洗隔油池产生的废油(油泥)使用专用收集桶收集,及时交由具备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不在施工现场长期暂存。运营期制定公路沿线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开展公路保洁,禁止随意丢弃塑料袋、饮料瓶等交通垃圾;公路管护人员定期沿线捡拾清运垃圾,统一运送至三十八团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防沙治沙:施工期最大限度优化施工范围,严控扰动区域,禁止超出征地范围碾压荒漠植被、生物结皮;路基两侧、临时工程迹地设置芦苇或麦草沙障,固定流动、半固定沙地,降低风蚀;施工避开大风季节集中开挖作业,土石方随挖随运,减少裸土裸露时长;保护区域原生荒漠植被、地表生物结皮,生物结皮不随意清除;线路两侧预留防风固沙廊道,禁止沿线随意取土、樵采;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场地、堆土区等临时占地开展迹地生态修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