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正文
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4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2920755

传      真:0996-2920755

通讯地址:铁门关市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中心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疆希伯莱纸业有限责任公司15吨/h燃煤蒸汽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经济工业园

新疆希伯莱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信和环宇环保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经济工业园,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42′58.661″,北纬41°50′51.263″。项目为技术改造工程,不新增占地,项目利用厂区现有15蒸吨/小时的燃煤蒸汽锅炉主体设备,不对锅炉受压本体做改动,拆除原有燃煤给煤、储煤、输煤系统,新增生物质颗粒密闭上料仓、螺旋送料机构、专用燃烧装置,对原有烟气除尘脱硫脱硝废气治理设施进行适配优化调整,配套建设消防防火隔离设施,改造完成后停用原煤作为燃料,全程使用合格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生产蒸汽,满足企业造纸生产供热需求。锅炉房、危废暂存间、储油库房等依托现有。项目总投资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占总投资的46.67%。

废气:运营期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林格曼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3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运营期锅炉排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制浆工序。

固废:运营期灰渣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烟灰收集后运送至第二师双丰工业园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处理,日产日清,不在厂区内储存;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废布袋由厂家上门更换并回收,不在厂区内储存;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噪声: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等措施减弱噪声影响,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2

新疆天诚农机具制造有限公司喷涂前处理表面工艺升级改造项目

第二师铁门关市经济工业园新疆天诚农机具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

新疆天诚农机具制造有限公司

新疆领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铁门关市经济工业园新疆天诚农机具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区地理坐标为:东经85°43′6.663″,北纬41°51′4.270″,项目为改扩建工程,不新增占地,项目依托厂区现有喷涂车间,拆除现有年加工1000吨零配件喷涂生产线和固化生产线,新建占地面积为300平方米的喷涂生产区1处,内设1条喷涂与高温固化生产线及成品堆放区、待喷产品存放区各50平方米。依托现有占地面积为250平方米的抛丸生产区,利用现有抛丸设备增大抛丸年加工量。项目建成后,喷塑工序零部件处理规模由年加工1000吨提升至6000吨,抛丸工序零部件处理规模由年加工4000吨提升至6000吨。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占总投资的38%。

废气:运营期抛丸废气采取管道密闭收集方式收集,收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后,由“一级旋风除尘+二级滤芯除尘”净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固化工序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通过低氮燃烧+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燃气烘干炉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排放标准值,VOCs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噪声: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弱噪声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运营期可回用塑粉回用于生产;塑化废渣、废包装袋拉运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处置;废钢丸、抛丸铁屑和除尘器收集的铁粉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滤芯和废布袋定期由设备厂家进行回收处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均集中收集存放在厂区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