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13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13日-2026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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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附 件:
1.关于第二师塔里木灌区恰铁干渠引调水工程(2#节制闸~4#节制闸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关于三十三团水溶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3.关于中联昊科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4.关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巴州石油分公司苏塘绿洲加油站增加LNG功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