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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21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1日-2026年7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2920755

传    真:0996-2920755

通讯地址:铁门关市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中心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铁门关欧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硫酸储罐项目

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铁门关欧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铁门关欧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泰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铁门关欧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地理坐标位于:东经85°23′9.960″,北纬41°47′43.321″。本项目为扩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4座2000立方米的浓硫酸储罐,危险废物贮存库1座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7%。

废气:施工期施工场地四周设置连续封闭硬质围挡,加装喷淋降尘装置;场地内进行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土工布遮盖,运输车辆帆布遮盖,定期清扫;白灰、水泥、砂子等粉状建筑材料密闭储存或采用防尘网全覆盖堆放;优先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现场搅拌,确需现场搅拌的,设置密闭搅拌棚,全程封闭作业;施工场内道路、出入口道路全面硬化,运输车辆不能冒载。运营期加强装置气密性及生产管理,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工地降尘,堆场、料场洒水防尘、道路冲洗、出入施工区的车辆轮胎冲洗等;车辆冲洗废水通过冲洗区地沟收集后经废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接软管重复循环使用冲洗车辆轮胎,沉淀池废水定期更换,更换后的水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铁门关市双丰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最终进入双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施工期废弃施工材料和废包装材料能回收利用的部分送至废品回收站,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分类收集后清运至当地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园区垃圾堆放点,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储罐残渣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沾染酸性废件和劳保用品、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于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噪声:施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采取合理的施工方式,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尽量避免多台⾼噪声设备同时作业;对⾼噪声施⼯设备安装减振垫;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物体而造成噪声。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低能耗、低排放并满足环保标准的生产、运输等设备,严禁使用国家和自治区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设备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低噪的设备,采用隔振垫、隔声罩、消声器以及通过工房隔声的方法处理;加强管理,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降低人为噪声;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2

第二师21团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

第二师21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一团城镇管理中心

新疆泰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21团13连,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6°10′49.873″,北纬42°7′21.382″,项目为扩建工程,于现有工程西侧扩建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总占地约20000平方米,总库容为20万立方米,新建垃圾收集房20座,生产管理区97.5平方米,内设值班室(计量间)、管理用房、门卫等,新建渗滤液收集池1座,容积为81立方米,渗滤液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为5立方米/天,危险废物贮存点1处5平方米,化粪池1座容积为50立方米。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4.22%。

废气:施工期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土方材料运输车辆采取遮盖,水泥、石灰等易飞散的物料统一存放,并采取遮盖棚等防风遮挡措施;施工场地、道路及时洒水抑尘;弃土堆放场设置围挡;运输车辆和机械定时维修保养,严禁使用劣质燃料。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严格按照垃圾填埋工艺填埋垃圾,分层压实,及时覆土;填埋区气体通过导排管排放填埋气;渗滤液调节池为地埋式,采取加盖封闭措施防止恶臭物质的排放,同时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周边绿化;定期喷洒药物,减少恶臭气体产生。无组织粉尘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标准;甲烷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24)中甲烷排放控制要求。

废水:施工期含泥沙污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机械设备冲洗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吸污车拉运至21污水处理厂处理;洗车废水经沉淀+隔油预处理后回用;渗滤液浓缩液采用竖井回灌至填埋场。

固废:施工期弃土临时堆存于填埋库西侧,弃土暂存后用于运营期填埋用土;建筑垃圾堆放于临时堆放场,全部回用于场内回填。运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往垃圾填埋区填埋;洗车沉淀池污泥、渗滤液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处理,含水率满足要求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废滤膜、在线监测废液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垃圾填埋应符合《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CJJ17-2021)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技术;施工机械与设备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振、橡皮减振、管道减振、阻尼减振等;合理布设施工场地,施工期间车辆禁止鸣笛;施工过程中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标准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声源置于室内,绿化带隔音。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