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3日-2026年7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2920755
传 真:0996-2920755
通讯地址:铁门关市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中心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新疆冀新双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大量元素水溶肥项目 |
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 |
新疆冀新双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绿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项目地理坐标位于:东经85°22′41.119″,北纬41°48′21.031″。本项目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厂房1栋3720平方米,内设水溶肥生产线1条;办公楼1座480平方米;门卫室1间40平方米;库房2座,用于原料和产品的暂存,1#库房2812平方米,内设一般固废暂存区100平方米,2#库房1976平方米,内设危险废物贮存库1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06%。 |
废气:运营期水溶肥生产线破碎、混合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设备、密封引风廊道+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对无组织废气采取厂房封闭、合理布局、规范管理、加强通风、定期清扫等措施减弱影响。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具体标准限值。 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固废:运营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布袋收尘及车间地面收尘回用于生产;除尘器废布袋交袋式除尘器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及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噪声:运营期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隔音等措施减弱噪声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