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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9日我局拟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2920755

传    真:0996-2920755

通讯地址:铁门关市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中心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第二师35团锅炉改扩建项目

第二师34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二师三十四团城镇管理中心

新疆中源合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34团,项目地理坐标位于:东经87°41′20.565″,北纬40°38′17.371″。项目于34团现有供热站内新建,不新增用地。项目主要新建1台29MW燃煤高温热水锅炉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实施后对现有锅炉房内14MW燃煤热水锅炉进行拆除替代。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5.33%。

废气:运营期锅炉烟气经“SNCR脱硝+袋式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处理后通过50米高排气筒排放;煤场、渣场产生的颗粒物经防风抑尘网,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氨逃逸参照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中脱硝系统氨逃逸质量浓度应控制在8毫克/立方米以下;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废水:运营期废水为软水制备排污水、锅炉排水,锅炉排水和锅炉软水制备排污水回用于除渣冷却系统补水、煤场、渣场及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无新增生活污水。

固废:运营期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等集中收集外售建材厂;废滤袋、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厂家直接回收,不暂存;废尿素、盐包装袋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清运;废氢氧化钠、氢氧化钙包装袋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噪声:运营期引风机噪声通过隔声罩壳、管道外壳阻尼+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并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减弱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防沙治沙: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和范围,不得离开运输公路随意行驶,加剧土地沙化;在施工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不得随意堆置;施工期间严格执行生态保护措施,禁止破坏植被、造成沙化的行为;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已进行清理、平整。

2

第二师三十六团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热工程(重大变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三十六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

三十六团城镇管理中心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三十六团,项目供热站中心坐标为东经:88°52′19.588″,北纬:39°12′45.412″,1#换热站坐标为东经:88°52′19.588″,北纬:39°12′45.412″,2#换热站位于新疆若羌米兰猪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兰猪业”),坐标为东经:88°50′43.525″,北纬:39°15′19.116″,3#换热站位于山东石化加油站,坐标为东经:88°52′10.271″,北纬:39°11′24.506″,管线:本项目供回水管线起点为供热站,终点为米兰猪业与山东石化加油站。项目实施过程中供热站建设地点由第二师36团六连东侧0.35km处变为第二师36团六连西北侧2.00km处,原环评厂址中心位置距实际建设厂址中心位置为2.90km,属于重大变动项目,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主要建设供热站1座,占地面积为17059平方米,总长度均为10800米的供回水管线(同沟敷设),3座换热站面积为13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985.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19%。

废气:运营期锅炉烟气经“SNCR脱硝+袋式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处理后,通过50米高排气筒排放;煤场、渣场设置防风抑尘网、苫盖防尘网、洒水抑尘减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煤锅炉要求;氨逃逸参照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中脱硝系统氨逃逸质量浓度应控制在8毫克/立方米以下;煤场无组织废气与渣场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运营期锅炉软水制备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及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排入第二师36团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第二师36团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固废:运营期粉煤灰、脱硫石膏、灰渣集中收集外售建材厂作为原料使用;废滤袋、废反渗透膜,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废尿素包装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清运;废氢氧化钠包装袋、废氢氧化钙包装袋、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于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噪声: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弱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防沙治沙: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和范围,不得离开运输公路随意行驶,加剧土地沙化;在施工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不得随意堆置;施工期间严格执行生态保护措施,禁止破坏植被、造成沙化的行为;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已进行清理、平整。

3

第二师33团营盘镇供热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师33团现有供热站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二师三十三团城镇管理中心

新疆中源合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33团,项目地理坐标位于:东经87°11′56.297″,北纬40°50′8.719″。项目于33团现有供热站内新建,不新增用地。项目新建1台29MW高温热水锅炉及配套炉内脱硝、脱硫等附属设备,配套新建锅炉房1座,项目实施后,拆除14MW燃煤热水锅炉。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20%。

废气:运营期锅炉烟气经“SNCR脱硝+袋式除尘器+湿式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后通过45米烟囱排出;干煤棚、渣场设有防风抑尘网,并定期洒水,燃煤由封闭皮带输送机转运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氨逃逸参照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中脱硝系统氨逃逸质量浓度应控制在8毫克/立方米以下;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废水:运营期锅炉排水和锅炉软水制备排污水回用于除渣冷却系统补水、干煤棚、渣场及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无新增生活污水。

固废:运营期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集中收集后外售建材厂作为原料使用;废滤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废尿素、盐包装袋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噪声:运营期引风机采取加装隔声罩壳、管道外壳阻尼+消声器,其他噪声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减弱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防沙治沙: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和范围,不得离开运输公路随意行驶,加剧土地沙化;在施工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不得随意堆置;施工期间严格执行生态保护措施,禁止破坏植被、造成沙化的行为;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已进行清理、平整。

4

第二师35团污水厂改造及再生水综合

利用项目

第二师35团营盘社区南侧590m

第二师三十四团城镇管理中心

新疆中源合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35团营盘社区南侧590m,项目地理坐标位于:东经87°48′37.633″,北纬40°38′39.943″。项目为改建工程,对35团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项目占地面积59320平方米,永久占地22400平方米,其中中水库区域新增占地面积17550平方米;污水处理区现有占地面积4850平方米,临时占地36920平方米,管道长度为9.23千米。项目新建AA0组合池、消毒池、设备间、污泥干化池、除臭间、污水事故池、中水回用泵房、中水库各1座以及中水回用管道8910米,尾水排放管320米。项目总投资1292.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92.19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00%。

废气:运营期池体产生的臭气通过生化池池体加盖封闭,设置抽气装置,采用生物滤池除臭工艺净化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生化池封闭收集的有组织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单元无组织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一2002,含2025年修改单)表5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要求。

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与35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沉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及35团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35团生活污水处理厂“格栅+A2/O”工艺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一2002,含2025年修改单),并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的要求后,灌溉季尾水用作周边植被及农田灌溉,非灌溉季尾水依托现有绿化用水贮存池暂存。

固废:运营期栅渣、脱水后的污泥泥饼定期外送至34团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清运;废机油、废检测液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污泥执行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24)入场标准。

噪声:运营期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减弱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防沙治沙: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和范围,不得离开运输公路随意行驶,加剧土地沙化;在施工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不得随意堆置;施工期间严格执行生态保护措施,禁止破坏植被、造成沙化的行为;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已进行清理、平整。

5

新疆塔里木绿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铁门关市食品分公司脱水蔬菜(洋葱)技改项目

第二师21团新疆塔里木绿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新疆塔里木绿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铁门关市食品分公司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21团新疆塔里木绿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地理坐标位于:东经86°17′51.541″,北纬42°07′53.276″。项目于新疆塔里木绿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新建,不新增用地。项目拟将现有厂区内的1台用作两条洋葱烘干生产线的15t/h的燃气蒸汽锅炉更换为1台30t/h燃煤蒸汽锅炉,新建煤场、渣场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袋式除尘器+钠碱法+SNCR脱硝)。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9万元,约占总投资的8.60%。

废气:运营期锅炉烟气经“SNCR脱硝+袋式除尘器+钠碱法脱硫”处理后通过45米烟囱排出;通过煤场全封闭,渣场设置围挡,以及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氨逃逸参照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中脱硝系统氨逃逸质量浓度应控制在8毫克/立方米以下;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废水:运营期软水制备排污水用作煤场、渣场及厂区洒水抑尘;锅炉排水回用于除渣冷却系统补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脱硫废水由罐车定期运至21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运营期炉渣、除尘灰集中收集外售建材厂;废滤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回收更换;废尿素、盐包装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废润滑油采取密闭桶收集、与废氢氧化钠包装袋、废油桶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噪声: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减弱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防沙治沙: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和范围,不得离开运输公路随意行驶,加剧土地沙化;在施工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不得随意堆置;施工期间严格执行生态保护措施,禁止破坏植被、造成沙化的行为;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已进行清理、平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