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28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8日-2026年2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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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铁门关市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中心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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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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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疆阿米巴智能肥料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肥制造基地项目 |
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原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 |
新疆阿米巴智能肥料制造有限公司 |
新疆绿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位于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原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地理坐标位于:东经85°22′9.248″,北纬41°47′34.857″。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占地66666.9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22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1座38704平方米,内部设置原料库、成品库、加工车间,原料库内设1条原料烘干生产线,配备1台80万大卡天然气热风炉;加工车间从西到东依次布设1条水溶肥(粉剂)生产线、1条复合肥(挤压)生产线,配备1台5吨/小时生物质热风炉、1条复合肥(掺混)生产线,1条稳定性尿素生产线(原料处理),1条生物肥(粉剂)生产线,1条生物肥(水剂)生产线,1条水溶肥(水剂)生产线;倒班宿舍1座三层生活办公楼,建筑面积3330平方米;门卫室2间共110平方米;锅炉房1座,建筑面积136平方米,内设1台2.5吨/小时生物质热水锅炉;消防水池1座容积18立方米;化粪池1座10立方米;危废暂存间1座1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8.33%。 |
废气:施工期采取围挡,同时采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苫盖、减速慢行等措施减少施工粉尘的产生。运营期水溶肥粉剂生产线投料、破碎、混合环节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管道)+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水溶肥水剂生产线投料环节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生物肥粉剂生产线投料、破碎、混合环节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管道)+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生物肥水剂生产线投料环节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复合肥掺混生产线投料、混合、筛分、分装等环节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管道)+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复合肥挤压生产线生物质热风炉废气和投料、混合、烘干、筛分、分装等环节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管道)+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稳定性尿素生产线投料、筛分环节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气经管道+静电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烘干生产线产生的投料粉尘和烘干废气经管道+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食堂油烟经净化系统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运营期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的二级排放限值标准;造粒尾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限值;厂界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排放标准;生物质锅炉产生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 表2中燃煤锅炉限值;燃气和生物质热风炉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兵团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兵环发〔2019〕139号)中限值,烟气黑度(林格曼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限值。生活区食堂产生的油烟执行《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废水: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无生活废水,施工废水采用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运营期生产用水主要为工艺用水,工艺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排水管网,最终进入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固废:施工期施工建筑垃圾尽量回用,无法回用的集中收集拉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运营期除尘器收集后的粉尘全部回收再利用,不外排;废布袋 由厂家回收;废包装袋外售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临时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入场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保养维护施工机械,加强管理进出车辆和施工人员,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运营期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音,采取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减弱噪声影响,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防沙治沙: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和范围,不得离开运输公路随意行驶,加剧土地沙化;施工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不得随意堆置;施工期间严格执行生态保护措施,禁止破坏植被、造成沙化的行为;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已进行清理、平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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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门关市泽源长远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改性沥青搅拌站项目 |
第二师铁门关市拥军街以西,迎宾路以北 |
铁门关市泽源长远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 |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铁门关市拥军街以西,迎宾西路以北,项目地理坐标位于:东经85°38′14.369″,北纬41°52′26.065″。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占地13208.46平方米,主要建设办公用房1座839.00平方米,沥青砂石原料库1座2631.72平方米,搅拌厂房1座2227.68平方米,1#门卫18.00平方米,2#门卫36.00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3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1座10平方米,化粪池1座,容积为100立方米,沥青储罐4个,单个储罐容积50立方米,重油罐1个容积为50立方米,1台导热油炉。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88%。 |
废气:施工期界设围挡、苫盖,场地洒水减少粉尘产生,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现场车流量等措施减少施工粉尘的产生。运营期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冷料上料粉尘颗粒物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尘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燃油废气及烘干、筛分粉尘经密闭管道+低氮燃烧器+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干燥炉窑二级排放标准,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中燃煤(油)炉窑二级排放标准,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沥青储罐呼吸、搅拌缸搅拌及成品出料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沥青烟气经集气罩+电捕焦油+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苯并[a]芘、沥青烟、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专用烟道(DA004)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沥青烟气未收集部分经加强通排风后无组织排放;沥青混凝土生产线粉料仓呼吸废气经顶部自带的1套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由出风口无组织排放;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原料堆场扬尘及装卸粉尘经采取厂房半敞开式、喷雾抑尘、篷布覆盖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施工废水一同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统一输送至铁门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运营期生产用水主要为工艺用水,工艺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生产废水经导流沟收集后,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统一输送至铁门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固废:施工期临时弃方全部用于厂区绿化覆土。运营期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不合格废料,经专门出口排出,收集后由石料供应商定期回收再利用;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经专用的容器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废活性炭、废焦油、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分类收集后于危废暂存库分区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入场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噪声:施工期加强施工期间的施工组织和施工管理,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建有隔声作用的围挡。运营期采取加强生产管理,优选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弱噪声影响,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防沙治沙: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和范围,不得离开运输公路随意行驶,加剧土地沙化;施工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不得随意堆置;施工期间严格执行生态保护措施,禁止破坏植被、造成沙化的行为;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已进行清理、平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