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5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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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铁门关市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中心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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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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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利华绿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气源高压管道输气项目 |
铁门关市迎宾大道沿伴行公路经30团至双丰工业园 |
新疆利华绿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山水木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管线工程位于铁门关市迎宾大道沿伴行公路经30团至双丰工业园,气源为昆仑燃气预留的DN200高压接口坐标为(起点):经度85°22′8.784″,纬度 41°49′34.682″;调压门站坐标为经度85°22′9.019″,纬度41°49′34.735″;铁门关已建门站(终点)坐标为:经度85°37′54.090″,纬度41°52′29.616″。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段长23.5km的高压燃气管道和一座无人值守调压门站。其中管线工程起于昆仑燃气的预留DN200高压接口,终点位于铁门关已建门站,管线长度23.5km,管道气工作压力4-5MPa,设计压力6.3MPa,设计日输气量40×104Nm3/d。项目总投资20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8.43%。 |
废气:施工期制定合理施工计划,禁止大面积动土;施工场地经过道路时设置2.5米以上的围挡,同时采取定期洒水,苫布覆盖等防尘措施;工地内堆放的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出现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动土作业;施工工地进出口地面应平整、硬化,同时设置洗车等设施;施工现场弃土渣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填垫场地;运输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槽,必须封盖严密,防止抛洒。运营期对站场工艺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和泄漏检测,其中阀门、开口阀或开口管线取样连接系统每3个月检测一次,其他连接件、其他密封设备每6个月检测一次,对于天然气流经的初次开工开始运转的设备和管线组件在开工后30日内对其进行第一次检测。发现泄漏(检测值≥2000μmol/mol)应进行修复,直至低于限值。加强管理,减少放空和泄漏,站场设置放空系统,天然气通过放空立管排放,利用高空疏散,减少天然气排放的安全危害和环境污染。项目实施后,企业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等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监测方案,自行或者委托有资质监测机构对污染源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常规监测。 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粪便水经就近建造的具有防渗结构的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除或堆做农肥;清管试压废水经临时建立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下一段管道试压重复利用,或施工场地抑尘洒水;场地清洗废水和建材清洗等废水经临时建立的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结束后全部拆除,并平整土地。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噪声:施工期间施工机具作业噪声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但由于工期较短,影响有限。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十五日前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本项目施工场所、期限、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防治措施。为尽可能地防止其污染,在施工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地方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第2.2条,本项目必须在施工场地边界执行上述标准,以减少和消除施工期间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噪声污染主要为天然气流动噪声和释放噪声。在站场选址时,就考虑了使站场远离居民区。本项目各站距离周围的居民在满足规范要求,噪声主要来自天然气输送时的气流运动,其强度低于70dB(A),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在工艺设计中,尽量减少弯头、三通等管件,控制气流速度,降低站场气流噪声;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放空立管设置消声器。对于单机超标的噪声源采取安装消声设备或隔音等措施。在初步设计时,对噪声源进行优化布局,对噪声源强扩散与厂界围墙的方位进行调整,对平面布置进行合理设计。对站场周围栽种树木进行绿化,场区内工艺装置周围,道路两旁,也进行绿化,这样既可控制噪声,又可吸收大气中一些有害气体,阻滞大气中颗粒物质扩散。总图布置时将噪声源与值班室保持适当的距离;在建筑设计上对观察窗全封闭隔音;在满足安全防火规范的前提下生产区保证20%绿化率,从而减少噪声对人体的影响。 固废:施工期间对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就近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理,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为115747立方米,回填方总量115747立方米,土石方总体平衡,不设置临时弃渣场,无外运弃方。施工废料主要包括焊接作业中产生的废焊条、防腐作业中产生的废防腐材料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混凝土等。施工废料部分可回收利用,剩余废料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施工结束后立即清除现场,实施绿化,恢复植被,切实保护项目区周边的地表植被,防止土地沙化。运营期门站清管废渣、废弃的滤网均为一般工业固废,清管废渣定期清运至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废弃的滤网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含油废液过站区排污系统集中收集,并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防沙治沙:场地平整后,采取砾石压盖;施工土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严禁随意堆置;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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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来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项目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二十九团原28团水泥场院内 |
新疆大来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中源合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二十九团原28 团水泥场院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59′59.907″,北纬41°48′54.871″。项目已经新疆兵团第二师二十九团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备案(备案编号:经发办备〔2025〕6号)。备案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购置年生产量 3.6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生产线1条。项目主要建设640平方米生产车间、800平方米库房、4平方米危废暂存间和年生产量 3.6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生产线1条。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7% |
废气:本项目施工期扬尘主要为场地平整、结构施工、设备安装产生扬尘及建筑垃圾、建材运输产生的扬尘。同时运输车辆进出工地,运行过程中产生一定的扬尘。为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执行《建筑工程绿色环保施工管理规范》(DB65/T4060-2017)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标准》(XJJ119-2020)等要求及工程特点,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减少裸地暴露时间。遇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应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五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施工现场应停止工地室外作业,并对作业面进行覆盖。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区域车辆碾压地面产生扬尘,故应定期对路面进行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车辆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尽量要求运输车辆减缓行车速度;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尾气的排放;建设单位应加大施工工地环境管理,大力提倡文明施工,严防人为扬尘污染。本项目运营期投料废气、粉碎废气和制粒废气经废气收集装置收集后一并经1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卸料无组织废气采取三面围挡料棚及洒水抑尘的措施控制无组织粉尘向外环境的排放量;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通过密闭车间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量。 废水:本项目施工期间不在施工现场设施工营地,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运输车辆冲洗产生的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盥洗废水。施工过程中车辆冲洗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盥洗废水水质简单可用于场地抑尘洒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厂区不设置食堂、员工宿舍及卫生间,员工依托厂区东侧铁门关市东晓木材加工厂卫生间,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盥洗用水,水质较为简单,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噪声:施工期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在施工中有专人对其进行保养维护,施工单位应对现场使用设备的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建设单位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施工单位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的纠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顺序,利用距离衰减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强噪声设备尽量分散布置使用,固定机械设备应尽量入棚操作;运输车辆合理选择路线,尽量避开噪声敏感点较多路线,靠近居民区路段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运营期主要噪声影响为铲车、叉车、粉碎机、风机和制粒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影响。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废:除尘灰收集后返回制粒机再次利用;废布袋运至周边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防沙治沙:项目施工完全控制在厂区内;场地平整后,采取砾石压盖;施工土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严禁随意堆置;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