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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21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2920755

传      真:0996-2920755

通讯地址:铁门关市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中心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疆晨瑞龙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新建一台6t/h燃气导热油炉项目

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

新疆晨瑞龙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新疆天普至诚检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项目地理坐标位于:东经85°22′58.61",北纬41°47′14.44"。项目为改建项目,依托原厂区建设,不新增用地。项目主要建设锅炉房1间,占地面积25平方米,内置1台6t/h有机热载体炉。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1.25%。

废气:运营期有机热载体炉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后由1根17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限值要求。

废水:运营期不新增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固废:运营期导热油炉更换的废导热油,现场更换后由有资质单位带回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噪声: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弱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2

铁门关市万雄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滴灌带厂改扩建项目

第二师24团7连老砖厂5-1号

铁门关市万雄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山水木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24团7连老砖厂5-1号,项目地理坐标位于:东经86°42′0.532",北纬42°16′7.284",项目于原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项目为扩建工程,主要依托原有地膜生产车间新建1条地膜生产线,并安装相关生产设备,新建危废暂存间1座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59%。

废气: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等措施控制扬尘。运营期加热熔融、吹塑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引风机、集气罩收集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人员不在施工区域内食宿,不产生生活污水。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二十四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生产废料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限值要求。运营期通过安装减振座、减振垫、隔声罩、消声器等措施减弱噪音影响。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3

新疆恒辉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200吨绿色环保建材水漆项目

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经济工业园

新疆恒辉新材料有限公司

新疆环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经济工业园,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43′9.341″,北纬41°51′18.291″,项目为新建工程,租赁建设内容主要为改造现有厂房1栋1442.84平方米,划分原料存储区220平方米、生产区580平方米、成品区350平方米、环保设备区50平方米,其中生产区内设5条绿色环保水漆自动化生产线、5个容积为5立方米的成品暂存罐、一般固废暂存区10平方米、危废暂存点5平方米。改造现有办公区1栋95.23平方米,用于日常办公、值班。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2万元,占总投资的21.2%。

废气:施工期通过对施工工地设置围挡、对物料进行覆盖、加强项目施工场地管理、适时洒水抑尘、施工车辆减速慢行等措施减少扬尘影响。运营期投料、搅拌、研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引至布袋除尘+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中表2的相关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中表 B.1的相关标准,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至纺织服装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至纺织服装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混凝土、废砖等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拉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袋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废原料桶、软水制备更换滤芯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公司接收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噪声:施工期采取定期保养维护机械,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限值要求。运营期通过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安装减振降噪措施、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弱噪声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