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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2920755

传      真:0996-2920755

通讯地址:铁门关市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中心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铁门关市中能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新建输气管道及设备调压站工程

第二师30团、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

铁门关市中能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领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30团、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输气线路起点位于1#调压计量站,终点位于2#调压计量站,1#调压计量站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21′3.344,北纬41°52′22.359″,2#调压计量站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22′8.867″,北纬41°49′34.472″。项目为新建工程,项目占地面积3297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天然气输气管线14千米,均采用埋地敷设,1#调压计量站、2#调压计量站占地面积均为1644.5平方米,分别内设危废暂存点5平方米;1#阀井、2#阀井占地面积4平方米,以及新建标志桩280个、警示牌140个、警示带14千米。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43%。

废气:施工期通过设置围栏、防尘布苫盖、定期洒水、加强管理、车辆减速慢行等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在设备检修时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施工期设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渣运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处置。运营期两座调压计量站各设危废贮存点,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于危废暂存点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金属废零部件外售回收;废滤芯、废渣、不可回收废零部件交由一般固废填埋场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噪声:施工期采取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及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和管理,降低人为噪声;淘汰高噪声施工机械,使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并及时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检修、养护。1#调压计量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2#调压计量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防沙治沙: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和范围,不得离开运输公路随意行驶,加剧土地沙化;施工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不得随意堆置;施工期间严格执行生态保护措施,禁止破坏植被、造成沙化的行为;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已进行清理、平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