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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1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1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2920755

传    真:0996-2920755

通讯地址:铁门关市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中心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塔里木灌区33团5连渠道改造工程

第二师33团5连

铁门关市绿泽水利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新疆泰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33团5连,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三十三团新选线支渠及北侧平行渠5.50千米,其中新选线支渠3.057千米,北侧平行渠2.443千米;新建沉砂池1座,容积约9万立方米;改建渠系建筑物17座,包括改建节制闸带涵1座,节制分水闸2座,新建分水闸5座,节制闸1座,新建交通桥2座,沉砂池1座,汇流口1座,钢管渡槽3座,测流1处。项目总投资16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73%。

废气:施工期原材料运输途中要加苫盖、场地定期洒水、堆料设简易围堰遮挡、临时料场使用防尘网覆盖等;物料由料场运输至工业场地临时堆放,设置防尘网覆盖,定期洒水;施工机械使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尾气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标准;施工柴油机械废气参照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修改单以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 1014-2020)。

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设置临时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定期清运至33团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固废:施工期对本项目中不能满足填方要求的弃方,本着就近消纳、降低运输成本的原则,弃方土均用于渠道边坡回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周围村镇基础设施消纳。建筑垃圾为砂石、石块、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集中收集,废金属及废钢筋销售给地方废品回收站,剩余废砂石再利用,用于道路边坡固坡;弃土堆存在各标段临时堆土区内,后期用于渠道和道路区绿化,以及料场的恢复;弃方回填至采坑。

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将施工中的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摆放;车辆出入施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防沙治沙: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和范围,不得离开运输公路随意行驶,加剧土地沙化;施工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不得随意堆置;施工期间严格执行生态保护措施,禁止破坏植被、造成沙化的行为;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已进行清理、平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