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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22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2038016

传    真:0996-2920755

通讯地址:铁门关市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中心

邮 编:841007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疆施可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新型肥料项目(二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

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新疆施可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新疆施可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精言致远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新疆施可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23′7.132″、北纬41°47′31.256″,本项目为扩建工程,不新增占地面积。项目依托原有地磅房、门卫室、宿舍、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化粪池及配电室等,主要建设3#厂房1座5141平方米、4#生产厂房1座5141平方米,其中3#生产车间安装1条年产5万吨液体肥生产线、4#生产车间安装1条年产10万吨缓控释肥生产线,配套建设2台生物质燃料热风炉、1台4吨/时生物质蒸汽锅炉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53%。

废气:施工期做好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4#生产厂房中缓控释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各自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NH3及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相应标准,3#生产厂房和4#生产厂房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通过在厂房内设置通风换气扇、加强厂房内换气通风和规范投料方式以减轻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生物质烘干炉干燥废气经1套集气系统+旋风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总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标准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颗粒物排放标准及《兵团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要求;生物质锅炉废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林格曼黑度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

废水:施工期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园区管网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园区管网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锅炉排水收集至防渗收集池经澄清处理后添加至液体肥生产工序,不外排。

固废:施工期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市政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其他包装袋、包装箱等与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锅炉炉渣作为简易肥料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于树脂包装袋中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废润滑油统一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957-2023)的相关要求。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设备,并加装减振措施,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防沙治沙: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确定施工期运输路线,避免车辆随意碾压破坏地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