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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方案(10月)

第二师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方案(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兵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当好生态卫士,建设美丽师市,我队依法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环境执法工作,根据《第二师铁门关市2023年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工作计划》及兵团生态环境局部署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检查范围

城镇及连队生活垃圾填埋场专项检查、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专项检查、供暖前锅炉专项执法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 城镇及连队生活垃圾填埋场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生活垃圾填埋、消毒等过程污染防治情况,垃圾渗滤液的储存、处理和达标排放情况,恶臭无组织排放情况,严禁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焚烧、填埋的污染环境行为。

(二)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专项检查。

完成全部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工作,重点对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排放口设置、环境管理合账、执行报告、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情况开展检查。

(三)供暖前锅炉专项执法检查。

重点检查是否依法建设并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按要求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是否存在自动监控设施不运行、不正常运行,监测数据不正常、运行记录不规范,数据弄虚作假等问题、是否存在锅炉房场区管理混乱,煤炭、煤渣等物料未按要求采取防尘措施的问题以及环境应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检查分组

第一组组长: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执法支队支队长 王海

成员: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李双盈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李梦坤

组组长: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赵鹏星

成员: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李万彪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陈禄

组组长: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于骐

成员: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任昱炅

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冷常斌

四、检查时间

202399-31

五、工作要求

()严格遵守纪律。被选派人员要坚决服从组织调配和工作安排,在检查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不安排与检查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接受企业宴请和各种形式的礼品、纪念品。组长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加强对本组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二)做好保障工作。办公室做好选派人员的后勤保障。检查人员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积极配合检查组做好现场检查工作,安排专人撰写、报送相关信息,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三)强化责任落实。对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进行依法严肃查处,对符合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条件的,要坚决实施;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对涉及强制执行的环境违法案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针对案情重大、复杂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报生态环境局党组,对相关案件进行专案会商,研究制定相应查处、整改对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快速处置,确保案件依法办理。

 

 

第二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