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二师铁门关市商品住房消费补贴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有力有效扩大内需,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激发商品住房消费潜力,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商品房消费的若干措施》(兵建发〔2024〕69号)、《关于开展商品住房消费补贴活动工作方案》(兵建发〔2025〕1号),结合师市实际,开展2025年商品住房消费补贴活动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消费补贴范围
师市辖区内已取得预(销)售许可的新建商品住房开发项目(包含期房和现房)。
二、实施时间
2024年1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已享受过2024年第二师铁门关市商品住房消费补贴的不在此次活动范围)。
三、补贴对象
凡在政策实施期间,在师市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包含期房和现房),且在30日内完成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的购房人给予购房补贴。
四、补贴标准
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商品住房的,每套补贴5000元(含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购买90-160平方米(含160平方米)商品住房的,每套补贴1万元(含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购买16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不予补贴。补贴资金由兵团财政和师市财政按7:3的比例分担,兵团财政预拨80%的补贴资金,待活动结束后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参加“商品住房消费补贴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于活动开始前向师市住建局备案。师市对申报主体进行信用审核,存在违法失信的企业不得参加活动。审核通过后,由师市住建局公告参加“商品住房消费补贴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录及项目基本信息。
五、申请材料
申请商品住房消费补贴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补贴申请表1份;
2.已购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1份;
3.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网签合同备案证明1份;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银行卡复印件1份并备注开户行名称。
六、补贴资金申报及兑付流程
1.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收集购房人提交的申报材料,2个工作日内向师市住建局提交;
2.由师市住建局初审后将购房人申报材料提交至师市财政局进行复(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审核盖章确认;
3.复核购房补贴申请材料完成后,由师市住建局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通过打卡发放的方式拨付到购房人提供的银行卡账户;
4.活动结束,师市住建局会同财政局将活动期间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贴资金等发放材料报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复核。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师市承担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夯实目标责任。师市住建局负责统筹商品住房消费补贴工作,师市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工作指导,提升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
(二)扩大参与范围。师市住建局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活动期间开展优惠让利活动,师市商务局在组织开展家电、家装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同时,鼓励商户同步开展打折促销活动,形成合力促进商品住房消费。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团(镇)、迎宾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利用网络、电视、报刊、新媒体等渠道,加大商品住房消费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全力提高市场主体和职工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加强监督检查。师市住建局、财政局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严防通过虚假交易、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师市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活动实施期间,各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企业和个人,要坚决采取有力措施追回补贴资金,不退回补贴资金的不予办理网签合同撤销申请。
投诉电话:0996-2929228(住建局)
0996-2930056(财政局)
附件:2025年第二师铁门关市商品住房消费补贴申请流程
附件
2025年第二师铁门关市商品住房消费补贴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