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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二师铁门关市贯彻落实提升 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年)》的通知
文件解读: 《第二师铁门关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第二师铁门关市贯彻落实提升

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团(镇),师市机关各相关部门,迎宾街道办事处:

《第二师铁门关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师市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师铁门关市办公室

                            2023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第二师铁门关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

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行政执法质量直接关系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新兵办发〔2023〕50号)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师市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师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着力提高师市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更好保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二、工作目标

为加快师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支撑,将贯彻落实提升师市行政执法质量作为推动师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与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一并推进。到 2025 年底,第二师铁门关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切实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明显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得到增强,职工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提升,进一步夯实师市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师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1.着力提高政治能力。师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要求,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行政执法部门党建引领作用,推进行政执法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水平,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牵头单位:师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迎宾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2.着力提高业务能力。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师市司法局加强对师市行政执法部门培训工作的督促指导。师市各行政执法部门研究制定本系统本领域行政执法人员的专门业务培训计划,团(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对承担多个部门行政执法事项人员的培训,鼓励跨部门联合开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 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通过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知识竞答、旁听庭审、模拟执法等方式提升培训效果。2024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行政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

牵头单位:师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师市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

3.着力加强人员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服装标志管理,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暂扣、收回或者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行政执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推进示范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师市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迎宾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聚焦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各团(镇),迎宾街道办事处,师市各行政执法部门于2023 年12月25 日前梳理形成本辖区、本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并对照清单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师市司法局汇总。2024 年9月底前,由师市司法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并将专项监督情况报师市。

牵头单位:师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迎宾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

2.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加强行政裁量基准的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2023年底前,师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可适用兵团各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建立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或结合师市实际依法合理细化量化。严格落实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结合各行政执法领域实际,逐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文书。师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及技术规范指引,配备必要的行政执法装备,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效能。

牵头单位:师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师市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3.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师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加强法制审核力量建设,提升审核意见说理性。依法及时公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并进行动态调整。

牵头单位:师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迎宾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4.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行政执法机制。建立权威、统一、可查询、可追溯的经营主体信用记录,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为依据,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督促引导受处罚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及时整改违法问题,防止以罚代管。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依法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牵头单位:师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迎宾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5.推动监管信息共享。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全面梳理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牵头单位:师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师市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6.完善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探索建立内部举报人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和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

牵头单位:师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师市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7.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事项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严格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

牵头单位:师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迎宾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要依法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并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师市各行政执法部门于2024年底前进一步完善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牵头单位:师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迎宾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2.做好团(镇)、街道赋权有关工作。完善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2024 年底前对已经下放团(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一次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调整。师市司法局加强对赋权团(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的法制审核。

牵头单位:师市办公室、司法局

责任单位:师市党委编办,各团(镇),师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迎宾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3.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机制。推进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协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完善行政执法管辖、法律适用等争议协调机制。

牵头单位:师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师市党委编办,各团(镇),师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迎宾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4.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办理,形成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发现涉嫌违纪违法以及失职失责等线索,按照所涉及人员的干部管理权限,及时依法依规依纪移送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

牵头单位:师市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迎宾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四)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1.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化。落实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监督体制、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程序、责任体系等内容。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工作。完善行政执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牵头单位:师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迎宾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2.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化。强化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对下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严格履行常态化、长效化监督。2024年底前基本建成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覆盖师团两级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探索司法所开展团(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

牵头单位:师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迎宾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3.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多元化。师市司法局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统计分析、评议考核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师市有关部门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机构,加强对本部门本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行政执法案事件的统筹协调、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提升本领域行政执法效能。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调查处理机制。积极推进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96359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监督渠道的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探索社会公众、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牵头单位:师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办公室、各行政执法部门,迎宾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五)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

1.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建设。严格落实兵团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应用要求,按照国家统筹、兵团组织、兵师两级集中部署、兵师团三级一体化应用方式,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集约化建设和部署应用,推行行政执法移动应用程序(APP)掌上执法。

牵头单位:师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迎宾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2.推进行政执法数据互联互通。按照兵团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兵团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与“互联网+监管”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等数据标准的相互兼容。2025 年底前,深化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运用,汇聚执法数据至兵团行政执法数据库并接入全国行政执法数据库。

牵头单位:师市司法局、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迎宾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

1.加强队伍建设。根据行政执法部门所承担的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并注重行政执法部门队伍梯队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在师市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整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审核力量,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

牵头单位:师市党委编办,师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迎宾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2.强化权益保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推动落实尽职免予问责机制。按规定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职业保障,依法为基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办理保险。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心理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机制。

牵头单位: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迎宾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按照兵团与师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将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行政执法装备配备经费纳入本级预算。结合财政实际,合理保障行政执法经费投入力度,切实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牵头单位:师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迎宾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四、组织实施

(一)统筹组织推动。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领域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将本计划组织实施情况及时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同时报师市司法局备案。师市建立司法行政、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管理以及其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参加的工作会商机制,负责组织、协调、宣传、培训、监督、评估以及日常沟通联络、争议协调、建章立制等工作,加强对本方案落实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本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共性问题,推动贯彻落实责任分工方案。

(二)强化督促落实。师市各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完成时限,结合工作实际,倒排工期、责任到人、推动落实。依法治师市办将贯彻落实本方案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内容,适时召开工作推进、调度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做好经验交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好举措好经验好做法,培养和宣传行政执法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总结推广基层鲜活经验,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在职工群众心中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助推师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取得新成效。


附件:1.XX局(团〈镇〉、街道)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

          2.XX局(团〈镇〉、街道)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详细台账


附件1


XX局(团〈镇〉、街道)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


问题涉及领域

运动式执法

简单粗暴执法

野蛮执法

过度执法

机械

执法

逐利

执法

其他

问题处理情况

已经核查处理

正在核查处理

问题总数

XX局(团〈镇〉、街道)




附件2

XX局(团〈镇〉、街道)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详细台账

序号

问题类别

基本情况

责任主体

整改措施

整改效果



注:  1.“问题类别”按照“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七类填写。

2.“基本情况”简单描绘问题时间,地点,问题起因、经过、结果等。

3.“整改效果”按照已完成、尚在推进、长期推进”三类填写,其中“尚在推进、长期推进”

  的,要明确现阶段进展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