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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细则(试行)》发布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据局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细则(试行)》。

该《实施细则》指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模式原则上以整体授权为主,由实施机构进行综合性整体授权。确有需要的,可按程序由实施机构会同供数部门开展分领域授权,或者按照“一场景一授权”方式开展依场景授权。以政务数据共享方式获得的其他地区或部门的公共数据,用于授权运营的,应征得共享数据提供单位同意。(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