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具体时间
2021年11月30日
二、背景依据
本方案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兵团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兵办发〔2021〕57号)等文件要求,为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健全和完善师市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结合师市实际,决定在全师市推行农村公路路长管理制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目的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各地区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建设农村公路重要意义的认识,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机制,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必须坚持立法引领,建立完善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体系,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职责,强化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支持。
二是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农村公路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高质量发展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师市乡村振兴大计和高质量发展大局,师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交通强师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要求相比,农村公路通达程度和服务水平还有待提升,亟需通过建章立制,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建设“特色致富路”“平安放心路”“美丽乡村路”“美好生活路”。
四、概念解释
本方案对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职责分工,坚持问题导向,并结合师市实际,《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职责分工。
一是明确师市对农村公路承担主体责任,师市实行总路长负总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路长责任分工制度。设立师市农村公路总路长,分级设置师市级路长、团场(镇)级路长、连(村)级路长,形成师、团、连级路长对所管道路具体负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的“路长制”责任体系。
二是明确师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县道的建设、管理、养护,乡道的管理,以及农村公路的相关运营工作。
三是明确团场(镇)级路长办公室在团场(镇)级路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师市级路长办公室指导,具体负责落实团场(镇)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协调落实团场(镇)级路长确定的工作事项及部署,受理有关举报和投诉;开展巡查督查,指导和督促连级路长工作。
五、执行口径
本方案实施范围按“分级管理、分层考核、分段负责”原则建立路长制管理架构,实现路长制全覆盖。
六、操作方法
(一)建立路长办公会议制度。师市级路长办公室原则上每年组织召开不少于两次办公会议,协调解决农村公路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重点任务。团场(镇)级路长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组织召开不少于一次办公会议,组织落实师市级路长办公会议精神,部署相关工作。
(二)制定师市级、团场(镇)级路长工作规则、管理制度。
(三)建立道路巡查制度。师、团、连各级路长应定期开展道路巡查,在汛期、恶劣天气等特殊时段应加大巡查频率,督办落实管理养护工作,保障道路正常通行。
(四)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师市级路长办公室和团场(镇)级路长办公室按照考核制度,每年对路长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单位及个人年度考核挂钩。
七、文件的主要内容
本方案分为:指导思想、总体目标、组织体系、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
(一)指导思想的落脚点是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交通强国、美化城乡环境面貌提供制度保障。
(二)总体目标:到2021年底,基本建立覆盖师、团、连的“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建立行政领导负责制的责任体系,初步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到2022年底,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建立,党政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到2025年底,以“路长制”为核心的“四好农村路”建设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基本形成。
(三)组织形式
1.设立师市农村公路总路长,分级设置师市级路长、团场(镇)级路长、连(村)级路长,形成师、团、连级路长对所管道路具体负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的“路长制”责任体系。师市总路长由师市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师市级路长由师市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团场(镇)级路长由团场(镇)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连(村)级路长由连长(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
2.师市设置师市、团场(镇)两级路长办公室,师市级路长办公室设在师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团场(镇)级路长办公室原则上由团场(镇)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3.完善师市路产路权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师市有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团场(镇)有监管员、连(村)有护路员的农村公路管理队伍体系。
(四)主要任务:
1.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
(1)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紧紧围绕助力乡村振兴和乡村建设行动,按照“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推动农村公路建设提质扩面,不断完善和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推进团场(镇)通二级路、连队通双车道建设,实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提升农村交通安全运营水平。有序实施较大人口规模居住点通硬化路,推动农村公路与文化、旅游、产业等融合发展,提升农村公路附属价值,激发农村内循环动力和活力。
(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在农村公路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工作,促进职工群众就近就地就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共建共治共享。
2.加强农村公路管理
(1)强化农村公路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村公路的法律法规,强化农村公路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农村公路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推动完善行政综合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打击超限超载、非法侵占、私设平交道口、违章建筑、乱堆乱放、破坏沿线设施等各类违法行为的合力。推动连队“交通安全员”“交通安全协管员”建设,劝导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升职工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2)深入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将保护农村公路的有关要求纳入连规民约,吸收沿线职工群众参与路产保护;逐步实施“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开展农村公路沿线绿化和沿途村镇美化建设,推进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工程,加快建设美丽生态文明农村路;推进平交路口、减速带建设,营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和路域环境,建设美丽连队。
3.加强农村公路养护
(1)提升养护质量。加强日常巡查和农村公路病害防治,做好日常养护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推进预防性养护,科学安排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养护专业化进程。
(2)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照兵团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加大财政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投入力度,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和人员,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
4.提升农村公路运输水平
持续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提升农村客货运输服务水平。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建立运营补助机制等方式,保障已开通农村客运的团场(镇)、连队持续运营,为职工群众出行提供普遍服务。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支持师市辖区内交通运输企业与邮政、快递企业深度合作,推动、鼓励农村客运班车代运邮件快件,不断完善农村快递物流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快递物流服务品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5.加强农村公路生态保护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农村公路沿线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加强对公路路域自然环境、饮用水水源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实现路与自然和谐共生。健全农村公路生态保护机制,结合农村公路沿线地形、地质、水文条件,合理建设农村公路,避免高填深挖,减少对沿线生态环境的破坏。
6.强化农村公路应急和安全管理
健全农村公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农村公路应急预案,建立农村公路应急管理体系,建立群专结合的农村公路应急管理队伍,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响应效率。因地制宜配备抢险设备和物料等,扩大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覆盖面,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应急保障能力。加大定期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加强特殊时段安全管理,提升灾毁抢通能力。加大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增强职工群众安全意识。
(五)保障措施:
1.落实责任担当。师市、团场(镇)建立健全党政主导、部门各司其职的“路长制”工作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农村公路管理职责。强化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全力支持“路长制”工作运行,共同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工作。
2.做好信息公开。师市、团场(镇)、连(村)按照要求对“路长制”机构人员、责任路线进行登记造册(见附件1),将“路长制”有关信息纳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公示范围,师市负责制作县道公示牌,团场(镇)负责制作乡村道公示牌。通过设置公示牌(见附件2)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告师、团、连各级路长名单,标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路段、监督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各级路长履职尽责。
3.加强宣传引导。认真总结农村公路“路长制”经验做法,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路长制”实施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动员广大职工群众自觉参与,为推行“路长制”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4.强化督导考核。师市、团场(镇)建立考核机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设置、制度规则建立、日常履职、任务完成和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投诉办理情况等。农村公路“路长制”作为“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师市每年组织考核组对团场(镇)开展路长制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将路长制工作列入各团场(镇)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工作目标内容。对工作推进情况良好的,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情况较差的,实行约谈、责令整改等措施,充分发挥激励考核“指挥棒”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