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师铁门关市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和兵团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师市党委十六届十一次全会部署要求,聚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为奋力推动第二师铁门关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权威读本列为各级行政常务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学内容。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培训、研究阐释。(牵头单位:师市办公室、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机关各行政部门,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市迎宾街道办事处)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推动问题解决。扎实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牵头单位:师市办公室、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机关各行政部门,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市迎宾街道办事处)
3.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落实各级行政常务会议、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法治督察重点内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业务培训,深化府院、府检联动,谋划推进联动重点任务,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牵头单位: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师市办公室、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机关各行政部门,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市迎宾街道办事处)
二、强化法治服务保障效能
4.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和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落地落实。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牵头单位: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机关各行政部门,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市迎宾街道办事处)
5.推进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深入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积极推广“跨省远程异地+席位分散”评标模式,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不断提升交易活动的公平性、规范性与透明度,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师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机关各行政部门,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市迎宾街道办事处)
6.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常态化推进机制要求,持续推动2026年重点事项落地见效。跟进兵团有关工作要求,研究探索师市特色事项清单,强化政务数据赋能,推动更多领域、更多事项实现“一次办”。完善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师市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工商联及其他涉企服务部门)
7.认真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认真宣传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及自治区即将出台的实施办法和《兵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开展“解决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专项行动,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落实好“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牵头单位:师市发展改革委、司法局、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机关各行政部门,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市迎宾街道办事处)
8.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贯彻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持续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分级分类监管,提升行政检查质效。协同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及“四乱”等问题。建立规范涉企执法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巩固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果。(牵头单位:师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机关各行政部门,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市迎宾街道办事处)
9.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修复。配合兵团完善信用修复制度,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帮助信用主体高效便捷重塑信用。(牵头单位:师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机关各行政部门,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市迎宾街道办事处)
10.加强涉外法治能力建设。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建设,推进兵地涉外法律服务资源融合共享。组织律师深入师市涉外企业开展座谈交流,提升师市企业国际化经营法律意识和合规性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师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机关各行政部门,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市迎宾街道办事处)
三、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机制
11.健全完善行政职能体系。深化权力授予和承接,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动态调整师市行政部门权责清单,全面实施团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压实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单位:师市党委编办,师市办公室、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机关各行政部门,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市迎宾街道办事处)
12.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闭环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信息化平台运用。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加强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全面提升合法性审核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牵头单位:师市办公室、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机关各行政部门,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市迎宾街道办事处)
13.及时编制和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制度,每年年初制定公开目录。依法依规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定程序,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必经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策。(牵头单位:师市办公室、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机关各行政部门,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市迎宾街道办事处)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4.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全面梳理公布本系统本领域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清单。规范设置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全面推动团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适用。规范行政处罚附带惩戒措施,参与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牵头单位:师市党委编办,师市办公室、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机关各行政执法部门)
15.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对《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学习运用,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全覆盖。加快推进兵团行政执法综合监督管理系统应用,加强行政罚没收入常态化监测,开展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情况专项监督。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推进行政执法证件监管审核。(牵头单位:师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机关各行政执法部门,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市迎宾街道办事处)
16.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管。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加强调解仲裁和监察执法,持续做好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成品油“打非治违”行动,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加大生态环境、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农业农村、校园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潜在风险大、群众关注度高、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牵头单位:师市教育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团镇,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市迎宾街道办事处)
五、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7.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重点领域应急预案,严格依法实施突发事件应急举措。加大重大疾病防控力度,提升监测预警和医疗应急处置能力。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推进无害化存储、运输、处置等基础性设施建设。编制实施市级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指导团镇(街道)、连队(社区)和基层应急救援站常态开展以先期处置、转移避险、自救互救为重点内容的综合演练。(牵头单位:师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团镇,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市迎宾街道办事处)
18.优化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常态化沟通机制,将队伍负责人、救援力量、应急装备纳入消防统一调度平台,实现信息互通、专业互补、装备互享。组织消防综合队伍、社会应急队伍等力量联演联训,推动各方救援力量相互交流、协同作战。(牵头单位:师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团镇,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市迎宾街道办事处)
六、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19.纵深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入开展集中化解信访问题专项行动,完善“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体解决”工作机制,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健全信访工作行为和群众信访行为“双向规范、双向查究”机制,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暨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月活动。(牵头单位:师市党委社会工作部<信访局>;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机关各行政部门,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市迎宾街道办事处)
20.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完成团镇(街道)、连队(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和人民调解员备案工作。贯彻实施《商事调解条例》,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向重点领域和新就业群体延伸。推行调解员分级分类管理,推动调解组织入驻综治中心,完善警调、诉调、访调、复调、援调等多元对接机制。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行专调解协同联动,提升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效能。加强人民调解员管理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员工作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师市党委社会工作部<信访局>,师市公安局、司法局,妇联、工商联;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机关各行政部门,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市迎宾街道办事处)
21.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深化行政复议人员专业化建设,推动行政复议委员会和行政复议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提升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效能。推进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行政诉讼、信访工作衔接联动,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推进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履行,持续落实行政复议类案研讨制度,建立高败诉风险案件预警通报机制。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警示教育,不定期通报行政争议典型案例。举办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同堂培训。(牵头单位: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师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机关各行政部门,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市迎宾街道办事处)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22.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严格落实督查检查计划,加强备案管理和跨部门工作统筹,严控数量频次,防止计划外和违规变相开展督查检查。推动督查与减负“互促”,坚持督帮一体、督服结合,助力基层破解难题。(牵头单位:师市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团镇,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市迎宾街道办事处)
2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履行发布审查机制,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已公开信息管理。深化政策服务创新应用,优化网上政策智能导办功能。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全流程,健全部门联合协查和疑难问题会商机制,优化升级网上申请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办理。加大“政府开放日”活动开展力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牵头单位: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机关各行政部门,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市迎宾街道办事处)
24.强化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开展政务诚信监测,深化失信政府机构清理整治,加强与法院信息共享,对涉政务失信线索全程督导追踪、限期督办,彻底清除存量,严防发生增量。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审查管理,推动部门履约践诺。(牵头单位: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师市发展改革委、司法局、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机关各行政部门,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市迎宾街道办事处)
25.加快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深化数字政府建设一体化综合改革,完善“铁定办”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和掌上一站式办理平台“一端通办全城事”功能。深化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共享,推动“一数一源一标准”,切实提高数据供给质量。持续深化电子证照证明应用,丰富完善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数据。(牵头单位: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机关各行政部门,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市迎宾街道办事处)
26.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统筹抓好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实施稳岗扩容提质和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帮助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提高就业率。推动医共体协同一体发展,深化药品耗材集采改革。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实施特定群体政府代缴补贴政策。大力发展“一老一小”普惠服务,足额发放高龄、残疾人两项补贴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持续深化殡葬移风易俗,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和公墓年检制度。(牵头单位:师市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残联;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机关有关部门,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市迎宾街道办事处)
27.做好公共法律服务。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实施法律援助工作站提质增效专项活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师市司法局;责任单位:第二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师市各公证机构、鉴定机构、律所机构)
28.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完成师市“八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九个五年规划(2026-2030年),组建“九五”普法讲师团。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细化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全过程,聚焦重点对象开展精准普法,强化督导考核,推动普法工作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师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团镇,师市机关各行政部门,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门关市迎宾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