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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

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


新疆锦诺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编号为36-2020-002,宗地位于36团,面积为49333平方米,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前动工。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的规定,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合同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起满2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况,涉嫌构成闲置土地。我局依法对上述宗地进行调查,请你方接受调查,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供以下材料:

(一)土地权利证明文件;

(二)宗地是否闲置的原因说明及辅证材料;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你单位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调查将作为闲置土地认定的重要依据。逾期不提供上述材料,我局将根据其他调查材料进行闲置土地认定。

特此通知。

我局联系人:武长龙      联系电话:0996-2283678    


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               

第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