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的公告
铁门关市正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蔡勇于2025年5月9日向本机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自述2023年10月4日12时左右,蔡勇在30团棉花加工厂车间与同事一起焊接护栏,在爬梯子准备上去焊接的时候,梯子倒下,蔡勇也摔倒在地,后经巴州人民医院诊断为:1.右侧桡骨远端骨折;2.右侧腕关节脱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提交如下证据。逾期未提交或者拒不举证的,你单位将承担举证不能责任,本机关将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需提交证据:对蔡勇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意见、书证、物证、音像资料等)。
第二师铁门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 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