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推进2025年集中整治工作,第二师铁门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即日起,在师市范围内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整治燃气安全问题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广大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集中整治有关内容和受理群众监督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领域及内容
(一)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突出问题
1.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物业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承诺,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不到位。
2.物业服务企业未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设立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栏,未如实公布并及时更新物业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物业服务投诉电话、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电梯和消防等设施设备维保单位和联系方式、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物业费和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收支情况、电梯维护保养支出情况等信息。
3.物业服务企业未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飞线充电”等行为,对劝阻和制止无效的,未及时向团镇或街道办、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报告。
4.物业服务企业未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同意或授权,擅自利用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擅自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进行经营收益,擅自利用小区电梯投放经营性广告,擅自改变或利用物业管理用房进行经营收益等,未按合同约定或业主大会决议分配使用公共收益。
5.物业服务企业未及时将小区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经营所产生的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在物业服务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开公示。
(二)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问题
1.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违规充装、配送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超出使用年限或翻新“问题瓶”等违规行为。
2.生产或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强制性认证要求的“瓶灶管阀”及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等违规行为。
3.燃气经营企业未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未定期开展燃气用户入户安检等违规行为。
4.餐饮企业及学校、医院、民政服务机构、旅游景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用气单位购买使用不合格或假冒伪劣“灶管阀”、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未规范安装并正确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等违规行为。
5.企业或居民在小区车库、地下或半地下室、高层建筑违规使用燃气行为。
6.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燃气充装许可擅自从事涉及燃气的相关违规行为活动。
7.其它涉及燃气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受理方式
(一)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突出问题举报渠道
联 系 人:薛立荣
举报电话:0996-2929228
电子邮箱:deszjj2024@126.com
来信地址:铁门关市市民中心1A-001室
(二)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问题举报渠道
联 系 人:焦卫亮
举报电话:0996-2039345
电子邮箱:deszjj2024@126.com
来信地址:铁门关市市民中心432室
(三)第二师铁门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工作作风问题举报渠道
联 系 人:周晓凤
举报电话:0996-2937158
电子邮箱:deszjj2024@126.com
来信地址:铁门关市市民中心432室
三、相关要求
1.来电来信投诉尽量提供详细准确的时间、地点、人员、具体问题等信息。
2.举报人对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
3.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反映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严格保密,依规依纪依法处置相关问题线索,并及时进行反馈。
特此公告。
第二师铁门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