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4日—26日,兵团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对第二师部分定点医药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部分定点医药机构不同程度存在违反《2023年第二师铁门关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二师铁门关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对3家医药机构做出如下处理,现向社会予以公告:
序号 |
定点医药机构名称 |
定点类型 |
违规情形 |
暂停医保服务协议期限 |
备注 |
1 |
新疆康宁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和静县第三百三十分店 |
定点零售药店 |
未按照原始处方或最新处方配药、分解处方 |
1个月 |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25日 |
2 |
新疆康宁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百八十八分店 |
定点零售药店 |
未按照原始处方或最新处方配药、分解处方 |
1个月 |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25日 |
3 |
库尔勒爱尔眼科医院 |
定点医疗机构 |
违反诊疗规则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 |
3个月 |
2024年11月25日-2025年2月25日 |
以上处理从2024年11月25日起执行,暂停医保服务协议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暂停期满后,视整改情况确定是否恢复期医保服务协议资格。
特此公告。
参保人员日常发现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及时向师市医保部门举报,对查证属实的,按案值的5%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足500元,按500元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举报电话:0996-2025416 2922370
第二师铁门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