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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铁门关市婚姻登记“全兵团通办”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21〕8号)及兵团民政局《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全兵团通办”第二批试点的通知》(兵民政函〔2024〕5号)要求,进一步深化婚姻登记区域改革决策部署,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更好满足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服务需求,师市婚姻登记“全兵团通办”试点工作自2024年3月1日起实行。现将有关方案事项明确如下。

一、实施时间

第二师铁门关市婚姻登记处自2024年3月1日起受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兵团通办”事项。(注:内地居民是指具有中国国籍的居民,下同)

二、业务受理事项

婚姻登记“全兵团通办”试点仅限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内地居民离婚登记2个事项。

三、实施方式

第二师铁门关市婚姻登记处作为婚姻登记“全兵团通办”业务试点单位,男女一方或双方户口所在地为兵团师市的居民,可以凭兵团户籍当事人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注:其他证件要求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提供)

补领婚姻登记、补办婚姻登记证及涉外、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军人婚姻登记等业务仍按原方式办理,不列入“全兵团通办”范围。

四、“全兵团通办”实施注意事项

补办结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及涉外、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军人婚姻登记等业务仍按原方式办理,不列入“全兵团通办”试点范围。

五、办理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夏季工作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工作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第二师铁门关市市民中心33、35窗口

咨询电话:0996-2920729

第二师铁门关市民政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