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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工作的补充通知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研究生报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4年骨干计划面向兵团招收硕士研究生187名,面向全国招收博士研究生1330名(附件1)。

二、招生对象

考生或考生父母户籍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包括兵团辖区内外高校应届、往届毕业生),以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的汉族考生。

三、考试录取

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文件。各招生单位应规范招生程序、严格录取标准,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者责任。对已录取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复试基本成绩要求,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照顾政策,不得兼报其他专项计划。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兵团教育局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四、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受理时间

所有拟报考考生信息须在网站公示5天,请各位考生务必提早办理资格确认手续,以防延误网上报名。

报考硕士资格确认受理时间:已结束。

报考博士资格确认受理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二)受理地点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兵团机关办公楼兵团教育局高等教育处(1143房间)。

五、其他事项

(一)骨干计划研究生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不降低培养、管理标准。涉及骨干计划研究生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学业奖助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按各招生单位规定执行。

(二)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兵团教育局。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兵团教育局。

(三)未经兵团教育局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兵团教育局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相关附件可在兵团教育局政务网(http://btjyj.xjbt.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余金桀  王美笛  0991-2896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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