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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公示

为落实《铁门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第二师三十团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第二师二十二团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衔接相关专项规划,提高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高效开发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有关要求,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第二师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成果。现将规划成果在网站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规划范围为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开发边界围合区域,包括铁门关经济工业园、铁门关化工园区、绿源产业园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规划面积约3256.05公顷。

二、规划传导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约束性指标和传导内容,园区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约3256.05公顷,无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历史文化保护线。

三、铁门关经济工业园单元详细规划

(一)规模

城镇开发边界面积796.98公顷,规划无常住人口。

(二)用地布局

园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共792.09公顷,占总用地的99.39%,非建设用地4.89公顷,占总用地的0.61%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28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05%,全部为机关团体用地。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10.07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27%。其中,商业用地5.46公顷,商务金融用地4.61公顷。规划工矿用地550.90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69.55%。规划仓储用地约16.63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2.10%。规划公用设施用地约14.43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82%。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约72.23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9.12%

园区范围内划3个详细规划单元。

(三)公共服务设施

保留现状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均为机关团体用地。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主要与中心城区生活区共享,保障园区职工需求。

(四)蓝绿空间

公园绿地:规划公园绿地约13.04公顷。保留现状人民公园,沿将军河建设带状公园,集合生态与休闲功能。

防护绿地:规划防护绿地面积59.19公顷,主要布局在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廊道两侧。规划除现状已建成区,道路两侧控制不小于5米的防护绿地;高压走廊按照电力相关规范控制走廊宽度,110千伏按照1525米控制,35千伏按照1520米控制。

水系:规划范围内含2条水系,分别为规划范围内东西向将军河和紧邻规划东边界的南北向泄洪渠。保留现状将军河,保障防洪、农灌供水,兼具景观功能。预留园区东部泄洪渠通道及防护绿地,确保渠道顺畅连通,保障区域防洪。

(五)综合交通

规划形成三横三”的主干路网格局。“三”为迎宾东路、孔雀东路、库铁大道;“三”为奋进街、开元大街、兴业街。

四、铁门关化工园区单元详细规划

(一)规模

城镇开发边界面积2144.92公顷,规划无常住人口。

(二)用地布局

园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约为2104.02公顷,占总用地的98.09%,非建设用地40.90公顷,占总用地的1.91%

规划工矿用地约为1274.24公顷,占总用地的59.41%;仓储用地约为90.51公顷,占总用地的4.2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约为2.83公顷,占总用地的0.13%;交通运输用地约为261.87公顷,占总用地的12.21%;公用设施用地约为78.81公顷,占总用地的3.6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约为395.76公顷,占总用地的18.45%。陆地水域3.3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0.16%;其他土地37.53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75%

园区范围内划分4个详细规划单元。

(三)公共服务设施

保留现状1处机关团体用地,为现状企业孵化基地,可容纳行政管理、综合办公、检验检测、实训基地、应急响应、环境监测等功能。

规划新增1处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为铁门关化工园区医疗救护站,主要提供应急救援、基础医疗等服务。

(四)蓝绿空间

防护绿地:规划防护绿地面积388.82公顷,主要布局在园区道路、水渠、基础设施及廊道两侧。规划高压走廊按照电力相关规范控制走廊宽度,110千伏按照1525米控制,35千伏按照1520米控制。

水系:规划范围内含2条水系,分别为第一道干沟和四支干。保留现状河道和水渠,保障园区东侧农田排水渠顺畅连通,形成高效的农田排水网络。

(五)综合交通

规划形成“五横两纵”的主干路网格局,主要承担园区与周边地区及园区内部的联系功能。“五横”为腾飞路、北环路、南环路、十五号路和二十号路;“两纵”为经一路和东环路。

五、绿源产业园单元详细规划

(一)规模

城镇开发边界面积314.15公顷,规划常住人口500

(二)用地布局

园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共313.72公顷,占总用地的99.86%,非建设用地0.43公顷,占总用地的0.14%

规划居住用地13.01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4.15%。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7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0.37%,全部为机关团体用地。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7.92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2.52%。其中,商业用地7.05公顷。规划工矿用地217.28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69.26%。规划仓储用地约19.18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6.11%。规划公用设施用地约11.83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3.77%。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约12.08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3.85%

园区范围内划1个详细规划单元。

(三)公共服务设施

保留现状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均为机关团体用地。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主要与团部驻地共享,保障常住人口和园区职工需求。

(四)蓝绿空间

防护绿地:规划防护绿地面积12.08公顷,主要布局在园区道路、水渠、基础设施廊道两侧。规划除现状已建成区,道路两侧控制不小于5米的防护绿地;污水处理厂周边预留不小于10米的防护距离;水渠两侧控制不小于5米的防护距离;高压走廊按照电力相关规范控制走廊宽度,220千伏按照3040米控制,110千伏按照1525米控制,35千伏按照1520米控制。

水系:保留幸福大道南侧现状南支渠,保障园区及周边渠道顺畅连通。

(五)综合交通

规划形成两横两”的主干路网格局。“两”为幸福大道、绿源大道;“两”为兴园大道、友善路。

公示时间自2025年02月21日至2025年03月23日,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于2025年3月23日前反馈,反馈方式如下:

1、来函至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网上留言请发电子邮箱至414698503@qq.com;

3、联系电话:0996-293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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