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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铁门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处罚决定文书号:

(第二师)应急罚〔2026007

案件名称:

铁门关市新兴达商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案

处罚类别

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

违法事实:

202653日,接群众举报称,铁门关市新兴达商店于202652日向个人售卖烟花爆竹。202653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铁门关市新兴达商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1.铁门关市新兴达商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为2026114日至2026413日。202653日,该零售店内监控设备均处于未投用状态,调取视频监控历史记录,于202641014:1453日的相关监控画面均显示“无相关记录”,故无法提取41014:0053日相关视频监控画面;2.铁门关市新兴达商店烟花爆竹零售店内展示柜柜底锁柜处储存整件7箱、散装100袋(盒/个)烟花爆竹;3.调取店内视频监控历史记录,20264823时许画面显示,该店主要负责人张子帅、安全员莫军,员工马刘辉使用电动三轮车从店内搬运烟花爆竹至东侧一处平房内,检查当日即202653日经现场清点,零售店东侧一处平房内储存整件16箱、散装86袋(盒/个)烟花爆竹。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于202656日、512日,经两次调查询问后证实铁门关市新兴达商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铁门关市新兴达商店安全管理人员莫军于202652日从铁门关市新兴达商店零售店内拿取一盒10000响特装大地红鞭炮向个人售卖,通过微信好友转账方式收取280元。

处罚依据: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89项裁量阶次A的规定。

处罚结果:

责令铁门关市新兴达商店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人民币40000元(肆万元整)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整件23箱、散装186盒(个)及违法所得280元(贰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第二师铁门关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

铁门关市新兴达商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659006MA7AAU0L7N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子帅

处罚决定日期:

202668


第二师铁门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处罚决定文书号:

(第二师)应急罚〔2026008

案件名称:

铁门关市艳辉烟花爆竹经销部违规存放烟花爆竹案

处罚类别

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储存的物品

违法事实:

202657日,执法人员对铁门关市艳辉烟花爆竹经销部开展安全检查。铁门关市艳辉烟花爆竹经销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已于2026413日到期。202657日,执法人员对铁门关市艳辉烟花爆竹经销部开展安全检查。经执法人员调取店内监控视频发现,2026415日早930分至2026415日早945分,该零售店现场负责人陶立安从店内搬运烟花爆竹至售卖点西南侧彩板房,具体品名及数量如下:1.1000响大地红鞭炮3挂;2.1000响美丹鞭炮18挂;3.10000响特装大地红4挂;4.48发财神到烟花1盒;5.一鸣惊人8盒;6.彩菊烟花7盒;7.金色华尔兹56盒。且该彩板房内无监控设备,无任何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不符合烟花爆竹存放地点安全要求,未严格落实“五严禁三务必”要求。建议对铁门关市艳辉烟花爆竹经销部给予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89项裁量阶次A的规定。

处罚结果:

对铁门关市艳辉烟花爆竹经销部作出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储存的25挂鞭炮和72盒烟花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第二师铁门关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

铁门关市艳辉烟花爆竹经销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659006MA778J2H3A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陶誉玮

处罚决定日期:

2026 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