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基本信息
一、执法主体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具体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兵团党委、师市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执行国家、兵团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预警师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提出政策建议。
(二)协助和组织实施国防动员日常工作和人民防空日常工作。
(三)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放管服”改革、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四)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经济贸易、资源节约和环境督导工作。
(五)统筹提出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项目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能源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六)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师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等,负责粮食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办理辖区内粮食收购备案。
(七)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八)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九)监测预警价格变动,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落实国家、自治区价格政策并监督执行。
(十)督促指导师市援疆项目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援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十一)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措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
(十二)承办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执法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综合科(经济发展规划科、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工作科):负责经济运行、发展规划、国防动员以及人民防空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国防动员日常和人民防空日常工作。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放管服”改革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师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师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职责。
(二)产业发展科(农村经济科):负责产业发展、农村经济工作。统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加快师市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一二三产协调融合发展。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贯彻上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落实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执行。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
(三)固定资产投资科(经济贸易科、资源节约和环境督导科):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经济贸易、资源节约和环境督导工作。监测分析师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状况,编制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以及前期项目计划,提出师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及资金来源。编制、下达师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拟定并协调实施师市能源资源节约规划,提出师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
(四)能源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基础设施发展科):负责能源、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发展工作。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国家、兵团和师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项目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能源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师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进出口总量计划和储备粮规模建议。负责粮食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办理辖区内粮食收购备案。做好应急管理物资维护调拨工作。
(五)社会发展科(援疆工作办公室、价格科):负责社会发展、援疆、价格工作。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社会事业与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下达并组织实施民生项目,统筹推进民生贯彻落地见效。督促指导援疆项目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援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监测预测预警价格变动,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
四、管辖范围
依据兵团授权和相关法律、法规,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所属辖区内,对发展改革工作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部分其他行政权力等事项进行管辖。
五、执法区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所属辖区
地址:第二师铁门关市将军西路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