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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交通运输局涉企行政检查——道路危险货物(含放射性)运输经营者检查事项及年度频次上限

第二师交通运输局涉企行政检查——道路危险货物(含放射性)运输经营者检查事项及年度频次上限

检查对象

道路危险货物(含放射性)运输经营者

年度频次上限

12/同一企业

检查内容

法律依据

检查内容一:经营资质

1.是否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是否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三条第三项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

2.是否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三项

3.是否存在出租、转让或者变相转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危险货物运输、放射性物品运输经营权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八条第四款

4.是否为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五十五条第四项

检查内容二:人员管理

5.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从业资格证(剧毒化学品、爆炸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是否取得注明为剧毒化学品运输或者爆炸品运输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七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四十七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

检查内容三:车辆管理

6.车辆是否取得道路运输证,且不存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三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7.实际车辆数量是否仍然具备开业许可要求的最低车辆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三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

8.是否具有符合要求的停车场地,并封闭管理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

9.车辆是否按照规定参加年度审验或者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五十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

10.车辆是否按要求进行维护、检测,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三十一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11.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是否经检验合格且未超出检验有效期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六十二条

12.是否定期对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及相关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有相应检查记录,且保存时限不少于2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六十条第三项

13.运输车辆是否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三项

14.是否按照一车一档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档案内容是否齐全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15.运输危险货物、放射性物品的,是否悬挂危险货物运输标识,是否遵守运输线路、时间、速度和区域等方面的规定,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发生燃烧、爆炸、辐射或者泄漏事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

检查内容四:动态监控

16.是否足额配备了专职的监控人员(专职监控人员配置原则上按照监控平台每接入100辆车设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2人)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第三项

17.是否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且监控平台接入联网联控系统、并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18.对卫星定位系统平台中各类违法违规报警信息的核查处理率是否达到90%以上,并记录存档至动态监控台账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19.企业正在运营的车辆是否均已上线,是否存在卫星定位装置故障但仍在运营的车辆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20.企业车辆是否存在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等行为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21.是否在监控平台中完整、准确地录入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基础资料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检查内容五:安全管理

22.是否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并妥善保存电子运单不少于12个月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六十条第二项、第六十一条第一项

23.是否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从业人员、专用车辆、设备及停车场地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安全生产作业规程、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九十四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四项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六十五条

24.是否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九十七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五十九条

25.是否按规定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七条

26.是否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八十一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第六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27.是否规范填写行车日志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28.异地经营(运输线路起讫点均不在企业注册地市域内)累计3个月以上的,是否向经营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接受其监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条

检查内容六: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者

29.是否取得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资质许可;是否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件;是否超越资质许可事项,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三十八条

30.抽查从事相关业务经营活动的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明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四十条

31.是否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