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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新升限服务业企业、大个体奖励资金申报企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15 10:37 来源:第二师铁门关市

根据《第二师铁门关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补充条款》(师市办发〔2020〕 19号)和《第二师铁门关市招商引资激励政策(试行)》(师市办发〔2022〕 18号)文件要求,铁门关市山山水水超市经营食杂零售年营业额达500.6万元,已符合个体升限年营业额500万元的条件;新疆中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经营石油制品批发,年销售额12214.5万元,已符合企业升限年销售额2000万元的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第二师铁门关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暂行办法>的通知》(师市办发(2021)32号)文件要求,二二三对新升限的铁门关市山山水水超市、新疆中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提交的资料进行了初审和初验,现将符合奖励资金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20日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二二三团经济发展办公室举报,申请复核。

举报电话:0996-5310122。

第二师二二三团经济发展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