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机构职能

 师市党委直属机关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师市直属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指导督促师市直属机关党总支(支部)认真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指导师市直属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指导师市直属机关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四)对师市直属机关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师市党委报告。

(五)指导师市直属机关各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师市党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六)配合师市有关部门抓好师市直属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会和党总支(支部)理论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七)督促指导师市直属机关各部门党组织(总支、支部)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师市直属机关各部门党总支(支部)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八)指导师市直属机关各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九)领导师市直属机关各部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十)了解掌握师市直属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师市直属机关各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领导师市直属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师市直属机关各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

(十二)负责拟定师市直属机关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实施对师市直属机关党员干部的理论教育和时事政策教育,抓好培训计划的落实工作。

(十三)完成师市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我们

      师市党委直属机关工委

      联系我们0996-2018569

机构领导

陆江立      师市党委直属机关工委

吴冬梅      师市党委直属机关工委

内设机构
师市党委直属机关工委暂不设内设科室。